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商洛:送法上门 为企业发展护航
陕西日报记者 郭诗梦
文章字数:1146
  “今天真是学到了很多,签订合同还要注意这么多问题,还有你们给我提的合法规范用工建议,真是太有用了……”2月20日,商洛市丹凤县农晨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张红娟对丹凤县人民法院法官余四清说。
  因立合同需要,丹凤县农晨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向丹凤县人民法院反映需要法律服务。于是法官余四清主动深入企业,围绕订立买卖合同相关问题解答企业疑问,并提醒企业注意合同法律风险。
  像张红娟这样向法院反映问题,得到法官反馈并解决的事例还有许多。2023年至今,商洛法院共收到企业反映各类问题243件,法官通过解答咨询、普法说理、诉前调解、联系职能部门协助解决和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全部妥善处理,得到辖区企业普遍好评。
  “一开始以为法院只是来挂张牌子,没想到青铜法庭的法官每个月都会来我这里,今天还帮我现场解决了一个合同争议,不用我去法院打官司了,真是贴心又省事。”1月初,镇安县童话磨石沟项目经理王飞对青铜法庭工作人员定期送法上门连连称赞。
  童话磨石沟项目主营住宿、旅游和亲子娱乐等项目,以前企业经营过程中小的争议纠纷不断。镇安县法院建立法官工作站帮助企业排查风险、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后,矛盾大幅减少,大量小标的纠纷在法官工作站就地化解,为企业节约了大量诉讼成本。
  “在法院的积极推动下,我们强化‘府院联动’,针对招商引资企业的金融借款和股权变更纠纷,由党委、政府统筹协调,从前端化解辖区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问题,为企业商事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增添动能。”镇安县副县长马博说。
  2023年,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贯彻落实“抓前端、治未病”要求,充分运用诉源治理工作成效,抓实涉企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工作。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出台《关于推进商会调解委员会在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发挥商事调解委员会作用,提高商事纠纷解决便利度,在价格、消费、劳动争议、教育培训纠纷等领域,建立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创新开展“百名干警下村组、矛盾化解到基层”活动,建立“法官工作室+”工作机制,派出法庭联合村委会、派出所等,合力化解涉企纠纷860余件。
  此外,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健全完善全市法院涉企诉讼服务体系,持续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出台《关于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的若干规定》,在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涉企服务“绿色窗口”,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法官干警纪律行为规范(试行)》,为法官干警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廉洁高效服务企业发展提供规范。全市7个基层法院结合实际,出台《关于司法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等机制20余项,夯实了培育商洛法治化营商环境沃土的根基,成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指挥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