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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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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做优刑事检察
本报通讯员 杨卫辉
文章字数:1260
  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承担着对监狱、看守所、法院、社区矫正机构等相关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肩负着保障法律在刑事执行领域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刑事执行和相关司法活动公平公正的重要使命。2023年,我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围绕“一都四区”建设和“平安商洛”建设大局,积极能动履职,严把司法公正最后“关口”,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派驻检察
  积极履职维护监管秩序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派驻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确保刑罚执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充分利用派驻监狱、看守所检察室监管信息和监控联网功能,及时发现监管活动中的违法和不规范问题,全年共书面纠正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26件,针对监管漏洞和不规范问题,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2件。加强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检察,确保监管秩序安全稳定。大力推动检务公开,畅通约见检察官渠道,及时同被监管人开展谈心谈话,依法监督看守所律师会见制度落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
  巡回检察  
  创新驱动提升检察质效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回头看”,对上轮巡回检察发现的43个看守所监管执法违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确保了巡回检察监督意见落地落实,全力做好巡回检察“后半篇文章”。不断创新巡回检察方式,拓宽巡回检察范围,在全省率先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对全市7个县区社区矫正机构和98个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执行活动进行全面检察,共发现和纠正社区矫正执行活动中存在问题104个,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34件,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16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巡回检察公开听证,解决一起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急难问题,彰显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的检察担当。
  专项活动
  凝聚促进规范司法合力
  认真开展“减假暂”专项监督,全市检察机关牵头开展年度“减假暂”案件排查,做好“减假暂”实质化审查和全过程监督,书面纠正减刑、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8人,提出减刑不同意见85件。认真开展全市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共检察核查2013年以来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87人,涉案金额17396.4万元,发现财产刑执行不当18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9件。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活动,加强同法院、监狱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不断推动司法活动规范化。
  检察侦查
  稳步推进惩治司法腐败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办案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腐败问题,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立办一起虚假诉讼案件背后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有力地打击了民事审判及执行领域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和司法腐败。全市检察机关去年全年共立办案件8件14人,立案人数创近年来新高,位居全省第一,检察侦查工作受到最高检、省院多次肯定,最高检第五检察厅派员来商洛开展调研,2个检察侦查案例和党建与自侦业务融合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市检察院检察侦查办案团队再次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