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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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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尽责解纠纷 群众感谢送锦旗
文章字数:465
  本报讯 (通讯员 石珊珊 孟军丽)3月12日,当事人郑某、刘某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廉洁为民”的锦旗送到商洛中院民一庭法官手中,表达对法官明察秋毫、公正断案的感激之情。
  事情源于商洛中院民一庭法官卢洛军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该案原告因索要工程款将柞水县某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作出由公司支付郑某、刘某734513.97元工程款的判决。判决后,郑、刘不服提起上诉,提出判决金额中少认定了公司购买其房屋支付的补偿款31.5万元,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予以证明。经二审审理查明,该案双方当事人除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之外,还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柞水县某公司分多次数笔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对其中一笔31.5万元是工程款还是购房款认定不清。该案开庭后,合议庭讨论认为案件存在支付金额重叠且争议标的较大的情形。
  为查清事实,卢洛军带领干警前往柞水县曹坪镇,向村委会、部分村民了解情况,并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柞水县税务局对双方当事人房屋买卖的税款缴纳情况进行核查。最终,认定争议的31.5万元系购房补偿款。二审改判支持了原告郑某、刘某的诉讼请求,于是便有了送锦旗这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