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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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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温情可触可感
本报通讯员 任丹江 王江炜
文章字数:1204
  秦岭三月,春风和煦。连日来,商洛市两级法院法官以能动司法,大力推进源头解纷,为诉讼群众既解“案结”又解“心结”,用温情司法传递司法温暖,受到诉讼当事人纷纷赞扬。一面面真挚和感动编织的锦旗,见证了双向奔赴的暖心故事……
  3月12日,当事人郑某、刘某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廉洁为民”的锦旗送到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卢洛军手中,用质朴的方式表达对法官的感激之情。
  事情源于卢洛军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该案原告因索要工程款将柞水县某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作出由公司支付郑某、刘某73.45万元工程款的判决,后郑、刘不服提起上诉,提出判决金额中少认定了公司购买其房屋支付的补偿款31.5万元,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予以证明。为查清事实,卢洛军带领干警驱车3小时前往150公里外的柞水县曹坪镇,现场了解情况,并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柞水县税务局对双方当事人房屋买卖的税款缴纳情况进行核查。最终,认定争议的31.5万元系购房补偿款。二审改判支持了原告郑某、刘某的诉讼请求,于是便有了送锦旗这一幕。
  “我老早就准备了锦旗,无论案子处理什么结果,我都要感谢你们,你们的态度实在让人感动!”近期,一件悬在老周心头4年多的烦心事终于在商州区人民法院大荆法庭的主持下顺利调解。老周专程赶到法庭给法官送了锦旗。
  老周与同姓的周师傅同村,2019年9月周师傅修灶房时,由老周承揽,双方口头达成约定,中途周师傅陆续付给老周报酬6200多元,灶房建起后周师傅认为未按要求安装落水管,活没做完不能给付剩余款项。后经村干部调解未果,双方为此结下“梁子”。前不久老周一纸诉状将周师傅诉至法庭,要求支付拖欠费用3200多元。法庭受案后,前后3次到达现场,实地调查情况。承办人了解到两人心里多少憋着气,遂采用“背靠背”调解等多种方式,最终打开了双方“心结”,二人同意各让一步,当即达成了调解协议,周师傅将余款兑付到位,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感谢法院尽职尽责,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让我们这么快拿到赔偿。”3月11日,一面印着“正义守护者 人民好法官”的鲜红锦旗送到了镇安县人民法院永乐法庭办案人员手中,这暖心的传递中满载着当事人对司法工作的肯定与感激。
  2022年9月,被告驾驶车辆与在穿行道路的原告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原告日常生活有关活动能力轻度受限,颅脑损伤后遗外伤所致精神障碍。后双方就后续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诉至法院。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原告家中孩子年幼,生活压力较大,而原告因交通事故后遗伤无法进行正常生活,承办法官迅速组织双方展开调解,但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调解未果。庭审中,法官认真对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核认定,仔细听取双方的辩论意见,也对案件事实有了更确切的认识。经过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依法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合理诉请。案件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为保证生效判决及时履行,法官多次协调保险公司尽快支付赔偿款,并在赔偿款到账后,高效完成给付,真正地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