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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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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强培养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村干部
和永全
文章字数:836
  长期以来,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伟大战役中,我市农村各地涌现出了许多产业发展带头人。他们中,有的是项目或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责人,有的是涉农企业的职业经理人,而且,他们中的大部分曾经或者正在担任村(社区)干部。他们熟悉当地的社情民意、风土人情、地理优势,勇于带领群众发展产业,开拓市场,强化管理,优化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业,促进群众增收致富。但是,我也发现,个别地方的村集体经济却萎靡不振,干部的精气神不佳,个别干部只顾个人发财,不顾集体利益,甚至大肆侵害集体利益,群众敢怒而不敢言。因此,我认为,应该大力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养,尤其是要培养一批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村干部。
  “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家的一种风范,它代表着企业家的创新、创业、敬业、冒险、责任、担当、宽容、无私、奉献等精神品质。村干部是农村基层的管理者,也是群众利益的代言人,理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和崇高的精神境界。特别是还兼职担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管理人员的村干部,更是要不断学习,提高修养。首先,要加强自我锤炼,主动培养“企业家精神”。通过不断学习、思考、实践、总结、淬炼,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拜周边优秀的企业家为师,锻造“企业家精神”。其次,是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创造条件,培养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村干部。通过外出学习、轮训、观摩、参观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对村干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促进工农融合,产业融合,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创新、创业激情。再次,村干部在领头发展农村产业项目时,一定要遵循市场规律,不能蛮干。“市场不相信眼泪”,市场最无情,市场也最有情。关键是要看你的产品是否适销对路,产品有没有市场或者潜在的市场。涉农企业要主动找市场、找买主,保质量、保价值、保信誉,促进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续、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