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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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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文章字数:968
  本报讯 (通讯员 秦 桢)4月12日,笔者从柞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到,自《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以来,柞水县累计为退役军人发放创业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373.8万元,组织退役军人参加招聘活动900余人次,推送岗位信息6500余条,设置退役军人专岗800余个,就业服务针对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
  近年来,柞水县扎实做好退役军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等工作,有力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柞水县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退役军人事务联席会议制度,并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内容。按照“五有”标准,在县上成立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镇村成立了91个退役军人服务站点,实现了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县、镇、村三级全覆盖。积极开展退役军人工作体系标准化建设,累计创建省级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12个、全省标杆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9个、全市“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1个,站点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县上着力抓好退役军人优抚政策落实,坚持每年开展优抚对象确认工作,精准掌握退役军人军属的真实情况和动态,实行优抚信息动态管理,先后办理优待证2530余张,新挂和更换光荣牌500余块,发放各类抚恤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900万余元。积极落实“五个一”和“阳光安置”等政策,将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全部安置到位。强化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宣传。将《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全县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每年的8月定为涉军法律法规的“宣传月”,累计开展宣传“六进”活动16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9500余份,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把《退役军人保障法》列入县、镇、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部门日常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并纳入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思想教育培训的必学课程,指导退役士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该县完善退役军人服务长效机制,建立了褒扬激励机制,累计为187名荣获“三等功”以上荣誉的军人家庭及优秀士兵和优秀军官送去喜报和奖励金,挖掘宣传全市最美退役军人邢光贤、全市最美拥军人物詹诗意等先进典型,激发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建立走访慰问机制,每年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和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已累计走访1200余人,发放慰问金60万余元。并建立常态联系机制,落实退役军人包联责任,积极开展退役军人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退役军人工作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