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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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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文章字数:1022
  本报讯 (通讯员 詹小庆)山阳县把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民心工程,紧盯案件查办不松手,4月以来,累计受理问题线索50件、研判确定重点案件线索25件。目前,立案21件,组织处理4件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
  县委主要领导牢牢把集中整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在重大会议、下乡调研中部署检查集中整治工作,面对面向镇(街道)、部门“一把手”传导责任压力,领导指导县纪委监委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开展分析研判,找准重点案件主攻方向,以实际行动,在全县上下推动形成了县委全面领导、县纪委监委综合协调、镇办和部门党委(党组)牵头主抓、基层纪检机构全力办案的工作格局。
  县纪委监委编印《集中整治学习资料》,将有关集中整治的领导讲话、工作方案等汇编成册,分送各有关县级领导、镇办和部门“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机构,增强贯彻落实自觉。下发《集中整治监督举报电话公告》,组织各镇办、部门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利用电视、网站、微信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积极反映有关问题。建立工作专班,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挂帅出征,强化调度指挥,巡回督查督战,抓办案、带全局。建立工作提醒制度,向有关县级领导提醒2次。向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提醒4次,有效解决个别镇办、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
  同时,坚持务实管用,细化制定夯责任、传压力,督移送、摸线索,蹲点帮、强力推,周通报、月调度,严纪律、强问责5条集中整治硬措施,重点明确“122”目标任务,即纪委副书记每月至少1次深入联系镇办面对面向党工委书记传导压力、督促办案;委班子成员每月至少2次深入集中整治牵头部门、参与单位,督促移送不少于2条有价值问题线索;每月至少2次带领委机关相关室部(派驻机构)深入包抓镇办、村(社区)直插一线,至少摸排2个能立案的问题线索,提级办理。
  县纪委监委机关班子成员对联系镇办、部门集中整治负总责、负全责,每周对班子成员集中整治工作动态、线索移送、问题摸排、立结案件进行通报,对落实不力的在县纪委常委会上作检查。针对被上级抽调办案人员多的现状,落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意见要求,将6名派驻机构人员抽调到机关编入6个纪检监察室强化办案力量,攥指成拳、集中攻坚。将18个镇办、12个派驻机构、6个纪检监察室存量线索、立查案件数、结案数、摸排问题线索数具体到天,挂图作战、严格执行。明确审理室对拟立案案件提前介入、加强把关指导,对移送审理案件随移随审,确保快立快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