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以司法之力守护“山花烂漫”
——商洛市两级法院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工作侧记
文章字数:1984
  本报通讯员 夏文明 章美玲
  “听课后,我明白了出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等行为,不仅可能影响个人征信,还有犯罪的风险,今后我会增强防范意识!”5月13日,洛南县人民法院40多名法官干警走进县职教中心,面向广大学生开展“法治辅导员”集中授课活动,一名学生感慨地说。
  法院通过与学校签订《共建法治校园框架协议》,由法官干警担任青年学生的法治辅导员,根据班级课程安排,集中或者分散驻班,配合、协助老师开展普法宣讲、法律咨询、矛盾调处,为法治校园建设提供法律支撑。“法治辅导员”集中授课活动,是我市两级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创新普法方式,以司法之力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工作的一个缩影。
   “倾心护童”法官工作室让“山花烂漫”
  “今后咱们闹别扭,可以去找法官叔叔评理了!”正值课间休息时间,许多学生好奇地围过来,看着工作室开心地说。4月30日,镇安县人民法院青铜法庭联合青铜关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共同在该校设立“倾心护童”法官工作室。
  “商洛地处秦岭山脉东段南麓,多为山区,经济相对落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由此造成了山区学校多、留守儿童多的现实情况。”谈及工作室的设立初衷,青铜法庭庭长陈庭乐解释道,“主要是为了防范校园欺凌等不安全事件发生,给山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温馨、和谐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全市法院40多个法庭立足山区司法实践,以开展“一法庭一特色”创建活动为契机,完善“法庭+学校”护未工作机制26项,通过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举办“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开展守“未”计划等举措,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司法、政府“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目前,全市16名法官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为辖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助力实现“无讼校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圆桌审判”帮教机制让“未”爱回归
  “对不起……我错了,我会听法官阿姨的话,努力改正错误,好好学习知识。”这是商州区人民法院“圆桌”型少年法庭的庭审现场。
  法庭内,“圆桌”型的布设庄重而温馨,法官运用“谈心式”“家访式”“问诊式”的审判技巧,循序渐进,融情于法,寓教于审,全程贯穿着对“迷途”少年生活、学习、心理上的辅导和帮教,全力帮助“失足少年”重返人生正途。
  “面对误入违法歧途的未成年人,如何既惩罚其犯罪行为,又充分考虑他们心智尚未成熟的特殊性,同时又教育他们迷途知返,是少年法庭工作的重点之一。”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福秦强调,全市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危险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并辅以相应帮教措施,帮助其回归社会并预防再次犯罪,做到依法宽容而不纵容。
  在推行“圆桌审判”的同时,全市法院还通过“法官寄语”等方式,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感化教育。“对判处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未成年人,法院引导其参与植树造林,伴随着‘希望林’中小树苗的长大,这些少年如今也已成为守法公民,融入社会。”张福秦说。
  除此之外,全市法院始终依法严惩暴力伤害、性侵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并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漏洞盲区和薄弱环节,向教育培训机构等制发《禁业令》《司法建议书》9份,促进完善社会治理。
   “天平之光 照亮未来”品牌让法润童心
  “每一个因家庭关系破裂而引起的离婚、抚养、监护等纠纷,无辜的孩子深陷‘泥淖’,无不牵动着我们的心。”作为商州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负责人,这样的案例张瑞遇见过很多。
  为减少和避免家事纠纷对未成年人造成的“次生”危害,我市两级法院以“天平之光 照亮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品牌为依托,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编印典型案例,制作《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致离婚父母的一封信》等,呼吁广大社会群体,特别是民事涉未案件中的父母,履行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的法定义务,并释明怠于履责的后果。
  “家事网校”是沙河子法庭的一个创举。针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法庭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分类设置专家讲课、心理咨询、专题讲座、法官普法等教学视频供未成年人父母学习,将学习积分及测试成绩纳入家事审判案件判定指标。通过家事网校,法庭解决纠纷的单一职能得到延伸和升级,教育、指导、帮教、疏导未成年人的“诊断、修复、治疗、保护”的多重功能充分发挥。
  近年来,伴随着护未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法院先后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青少年维权岗”“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集体和个人荣誉30多项。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全国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秀裁判文书,商南县人民法院1篇文书获二等奖。
  “接下来,全市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能动延伸司法触角,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创新普法宣传和教育帮扶方式,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宏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