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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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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在全省率先出台疾控机构“两个允许”政策
文章字数:521
  本报讯 (通讯员 任拉利 杨 龙)5月16日,山阳县在全省率先出台《疾控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激发疾控机构内生动力,为深入推进全县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办法》共包括四大部分7项改革任务,明确对疾控机构实施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管理,全面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明确将疾控机构公用经费、业务经费、人员工资、防疫津贴等纳入财政预算。要求疾控机构在优先完成法定责任不动摇的基础上,支持利用现有设施、设备提供社会化服务,承担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委托开展的公共卫生技术项目服务,鼓励疾控机构参与科研项目研究。
  《办法》的出台,对于严格疾控人员日常工作考核、调动疾控和相关公共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下一步,山阳县将以疾控体系改革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完善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体制机制,积极打造“有温度、有尺度、有维度、有力度”的绩效评价体系,全面建立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助推全县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