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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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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创新督察机制提升审判质效
文章字数:900
  本报讯 (通讯员 宋 力 常雅婷)今年以来,商洛中院积极探索创新审务督察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一月一督察”“一月一研判”“一月一通报”的“三个一”审务督察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干警履职行为,增强督察效能,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商洛中院召开督察研判会5次,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17条,下发通报6期,整改问题18个。
  “一月一督察”,抓重点。商洛中院制定印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督办制度》,明确督察部门职责职能,加强对法院中心工作和院党组重点交办督办任务督察落实。制定印发《2024年院党组重点督办任务清单》及《督察计划表》,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不定期更新任务清单。采取内网发布通知、月中梳理推送每月到期事项、实地督察等方式对督办任务进行跟踪督察。抽调党组班子成员带队,联合院内具有监督职能的部门,围绕每月督察重点协同开展督察,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横向到边贯通纵向到底联动,持续加强督察联动指导,每月对基层法院工作进行指导,目前已开展全覆盖指导3次。
  “一月一研判”,明方向。商洛中院把用好用活审务督察作为履行监督职责和落实院党组重点交办督办任务的重要手段,每月对院党组重点交办督办的工作进度科学研判,在加强日常监督、强化问责处置的同时,对辖区法院以及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综合研判,找准原因和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整改意见,达到“靶向治疗”的效果。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通过分析研判达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统筹治理的效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计划推进。
  “一月一通报”,促落实。商洛中院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甄别研判后进行通报,要求被通报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短期内能够及时解决的,立行立改、即查即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划分阶段目标,盯住不放、限期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并对督察情况和研判情况及时向院党组汇报。全程跟踪督察督办,实行销账管理,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同时,深化结果运用,将督察整改效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做深做实督察“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