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微信群里辱骂他人被处罚
文章字数:326
  本报讯 (通讯员 周亚军 王阶运)近日,市公安局商州分局黑山派出所查处一起网络诽谤案件,违法行为人鲍某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5月27日上午,商州区黑山镇村民南某向公安机关报警称:同村的鲍某在200多人的劳务务工群发布语音和文字对他进行辱骂,对其造成了名誉损害,请公安机关查处。接报案后,派出所民警开展调查取证,经查,鲍某因与南某发生矛盾,为了发泄私愤,便在劳务务工群发文诽谤南某。经公安机关批评教育,鲍某认识到了自己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危害性,主动承认错误。5月29日,黑山派出所给予鲍某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每位网民务必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做网络文明建设的实践者。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