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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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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全链条管理提升案件质量
文章字数:683
  本报讯 (通讯员 陈威伊)“这个案卷主体身份材料方面缺少被审查人入党志愿书,量纪情节方面党纪处分条例引用的不够精准……”近日,山阳县纪委监委组织对18个镇(街道)纪(工)委和13个派驻(出)纪检监察组2023年以来查办的案件卷宗进行质量评查。
  山阳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以集体讨论、互评互查等方式,紧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管理规范、执行到位等要素环节,对抽取的31起案件进行了精细化评查,共找出共性问题和个案问题16个,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答疑反馈,让承办案件的纪检监察组织整改有了明确的方向。
  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委机关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常用文书规范》《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工作操作实务》等,对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案件办理全流程作出了规范指导。同时,印发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试行)》《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办法(试行)》等,从制度层面构建起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抽查评查工作机制。
  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镇案县审”工作要求,明确规定镇(街道)纪(工)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立案审查调查的案件统一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协审,对协审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列出需要补充的材料清单并及时反馈,有效促进了案件证据链条闭合完整、定性处理精准恰当。
  此外,山阳县纪委监委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个性化制定全员培训方案,由业务骨干分期进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业务知识培训。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有计划地安排人员跟班学习,参与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案卷质量评查等相关工作,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