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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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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Ⅳ级抗旱应急响应
文章字数:1212
  本报讯 (记者 肖 云)6月25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通知,决定从6月25日18时起启动商洛市Ⅳ级抗旱应急响应,要求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全力开展各项抗旱工作,抓紧落实各项抗旱应急响应措施,确保抗旱减灾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指出,当前严峻的旱情形势已对农作物生长、夏播和农村饮水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为此,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抗大旱、抗长旱、防大灾”的思想,把抗干旱、促夏播、保秋粮作为当前“三农”工作最紧迫的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动员,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减轻旱灾损失。
  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领导包片区、部门包镇办、镇办包村组”的抗旱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抗旱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督查指导抗旱工作,解决抗旱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抗旱职责,抽调干部下沉一线,督促指导,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抗旱工作。
  各县区防指和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针对当前旱情形势,加强会商分析,准确判定旱情等级,按照县级和部门抗旱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抗旱应急响应,抓紧落实各项抗旱应急响应措施,确保抗旱减灾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充分利用行业优势和力量,全面开展抗旱减灾工作。水利和城管部门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调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供水方案,优先保障城镇饮水安全;迅速开启渠、井、库、塘、站、泵等一切水利设施、设备,千方百计扩大灌溉面积;及时组织抗旱队伍和有关服务组织灵活高效开展应急送水和流动灌溉服务,积极解决群众生活饮水和农业灌溉困难。农业农村部门要因地制宜采取农业抗旱技术措施,做好农业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抗旱保夏播任务顺利完成。气象部门要把握有利天气形势,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争取有效缓解旱情。应急、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严防因干旱发生森林火灾。电力部门要确保抗旱用电,做好抗旱电力应急保障。工信部门、商洛高新区、商洛经开区要督促相关用水企业落实好节水措施,必要时要生产节水、确保生活用水安全。发改、财政部门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审核上报争取抗旱项目、拨付抗旱资金。商务部门要及时掌握商品市场供求形势,确保市场抗旱物资供应。商洛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抗旱节水理念,及时报道抗旱先进典型,积极倡导全社会节水抗旱。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职责,进一步夯实抗旱值守责任,加强与气象、农业、水利、水文部门的沟通联系和会商研判,要按轻度干旱“10日一报”要求,及时报送和通报旱情动态和抗旱信息,认真组织核查辖区农作物、饮水困难人口等旱灾情况,扎实做好灾情统计报送工作。气象、水文、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库情和农村饮水困难、墒情、农情等情况,积极主动将有关信息报送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并确保各类抗旱信息及时准确,为抗旱指挥调度提供准确的技术支持和参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