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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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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推动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
文章字数:554
  本报讯 (通讯员 拓伟 黄菁)近年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推进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刑事追究、行政监督、民事救济、公益保护,有效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柞水检察院积极组建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办案团队,与县林业、水利、资源、环境等部门建立“检察官+林长、河长、田长”协作机制,借助“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征集涉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线索,及时向相关单位、企业送达检察建议书。2023年以来,先后起诉涉环境资源犯罪39人,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督促追缴公益损害赔偿金等141万元,恢复林地8亩,办理濒危千年古树小叶榉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为全县30多株散生古树上了“保险”。同时,探索形成了“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警示性预防教育”四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创新“生态环境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举措,建成生态修复基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8个,9名未成年人在下梁镇西川村“未成年人管护帮教公益林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完成矫正。
  “生态环境领域检察监督案件普遍存在专业要求高、事实查明难、鉴定周期长、修复难度大等问题,加之群众关注度不够,行业被动式监管,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近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汪红娟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