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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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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法 救 助 传 温 情
文章字数:611
  本报讯 (通讯员 吴 京)“我们现在日子好多了,多亏了检察院的救助啊!”7月9日,司法救助申请人田某拉着商南县人民检察院控申检察干警卢冲的手,讲述着自己的生活现状。
  当日,商南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深入镇村开展法治宣传过程中,回访了退役军人张某福遭遇交通事故的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田某梅。
  张某福是退役军人,他和田某梅育有二子,大儿子患有慢性肾病,长期以来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且需要定期复查治疗;小儿子入赘岳父母家生活。张某福虽年事已高,仍是家庭主要劳动力。被告人袁某保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张某福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张某福的妻子田某梅既得不到经济损失赔偿,又在生活上、精神上失去了依靠,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检察干警了解情况后立刻进行核实审查,退役军人张某福因交通事故死亡,其妻子田某梅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田某梅既是退役军人家属,又是困难妇女,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是决定向田某梅发放司法救助金。
  为巩固提升救助效果,商南县检察院加强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丰富拓展救助途径,开展多元联合帮扶。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田某梅家庭列为生活发生重大变故的优抚对象,在定期调整抚恤补助标准时优先考虑;乡村振兴部门将其纳入边缘易致贫户进行管理监测,同步协调村组为田某梅安排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岗位,实现长效帮扶;针对田某梅长子患有慢性病的情况,协调医疗保障部门为其提供家庭签约医生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