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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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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滋事不容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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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通讯员 周亚军)醉酒时放飞自我,酒醒后追悔莫及。11月8日,市公安局商州分局牧护关派出所查处一起酒后寻衅滋事案件,行政拘留1人。
  近日,牧护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牧护关镇某饭店有人醉酒闹事。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将醉酒闹事人刘某某约束控制并带回派出所。经查,在牧护关镇某饭店就餐期间刘某某借酒发疯,无故辱骂、殴打饭店老板王某及村民孟某某、曹某某。刘某某酒醒后,在民警的询问下,如实陈述了其无故辱骂、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并积极自愿向受害人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目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刘某某因酒后寻衅滋事被市公安局商州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酒后自律,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保护。醉酒不能成为任意妄为的理由,酒后寻衅滋事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切勿因“贪杯”获“刑”,让自己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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