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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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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落实
文章字数:442
  本报讯 2025年以来,山阳县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应赔尽赔”原则,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线索筛查、优化磋商机制等举措,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落实,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筑牢基础。
  山阳县环境分局通过职工会、局务会专题学习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文件精神,提升工作认识。摒弃等线索上门的被动模式,主动深入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等敏感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联合第三方机构、运用无人机巡查、水质实时监测等技术手段精准锁定线索。推行生态环境违法与损害赔偿“一案双查”,在立案调查违法行为时,同步启动损害赔偿程序,确保应赔尽赔。组建由法律顾问、评估师、执法骨干构成的专业磋商团队,结合案件特点制定“一案一策”方案,精准核算修复成本及损失,夯实谈判基础。主动对接赔偿义务人,上门宣讲政策、以案释法,化解抵触情绪;针对异议组织专家答疑,以数据、现场勘查事实为支撑,情理兼顾推动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截至目前,已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件,涉案金额15565.18元,办理案件均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