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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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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个集体三名个人获省高院表扬
文章字数:1063
  本报讯 (通讯员 彭杰彧)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文件,对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柞水县人民法院综合庭被评为先进集体,丹凤县人民法院综合庭副庭长周金玲、洛南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丁晓丽、商南县人民法院综合庭庭长邱荣先被评为先进个人。
  2025年,商洛两级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当赔则赔、应救尽救”和“把好事办好”的司法理念,扎实开展国家赔偿审判和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共计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件,审结2件,审查司法救助案件91件,发放救助金195.9万元。
  商洛中院高点布局谋划,扎实落实省法院专项要求,印发《关于落实全省法院司法救助业务能力与质效“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全市法院司法救助案件评查活动,研究制定《司法救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试行)》,召开全市法院司法救助案件评查会议,对全市470件救助案件逐案自查,并选取38件优秀案件交叉互评,统一规范案件办理程序。
  商洛两级法院强化举措,竭力推动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市中院赔偿办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发放救助金27万元;指导基层法院办理各类救助案件57件,拨付救助资金110.4万元;审查信访救助案件23件,决定拨付救助金58.5万元;向省高院报送联动救助案件10件,省高院决定救助7案17人,拨付救助金48.5万元;联合执行局向省高院审查报送小标的执行救助案件2批29件,省高院已救助3件3人,拨付救助金3.5万元;联合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商洛第一份《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制定《司法救助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从2025年开始将司法救助工作纳入对基层法院综合考核评价。
  商洛中院积极联动,各方加强协作,不断拓展救助衔接机制,指导全市法院和民政部门开展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紧密合作。联合开展“寒冬送暖”活动,初步筛选全市两级法院涉诉困难未成年人20名,为他们送去学习用品、棉衣等物资,用司法温情照亮孩子们的心房;开展“‘法院+民政’关爱共助”主题党日活动,现场核实3名在办救助案件申请人基本生活状况,就推进困难群众信息共享和线索互移、召开联席会议、党支部共建等工作与市民政局充分交换意见并达成共识。
  2025年9月、10月,商洛中院赔偿办先后在全国法院、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审判暨司法救助工作业务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得到最高法院、省高院赔偿办的充分肯定。商洛两级法院将以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推进司法理念革新,做实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坚持“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目标,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以务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推动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