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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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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小吏为何能成为“明初理学之冠”
王丹誉
文章字数:2286
  大明永乐六年(1408年),河南乡试放榜,本榜录取举人的第二名“亚元”——曹端,引发全省的关注。因为,乡试是省最高长官巡抚亲自主持的全省秀才参加选拔举人的统考,亚元是乡试中仅次于第一名“解元”的功名。然而,次年曹端在全国的会试中仅中副榜,科举功名止步于此。朝廷任命他为九品小吏——山西省霍州学正。曹端在此职位终其一生都没有升迁;但他却以一己之力,倡导弘扬被元朝统治者严重摧残的正统思想体系——宋明理学,而被史册尊为“明初理学之冠”,朝廷下旨:恭奉他从祀孔庙,荣享封建时代读书人的最高荣誉。
  勤奋苦学——“座下着足处两砖皆穿”。曹端(1376—1434),字正夫,号月川,又称“月川先生”。他生于河南渑池(今河南省三门峡渑池县)一个普通的耕读之家,生活在明初洪武、永乐、洪熙、宣德年间。少年时代,晴耕雨读,博览群书。曹端给书房起名“勤苦斋”,以激励自己发奋苦读。《明史·儒林传》记载:他坚持苦读,“座下着足处两砖皆穿”(座位下面双脚着地的地方,两块砖头都被他的脚磨穿踏透)。他天资聪颖,“少负奇质,知读书”。他5岁就开始学习中国古代著名的奇书——《河图》《洛书》,按照书中的原理在地面上画示意图,将父亲问得无言以对。18岁开始,专修儒学。一方面师从河南宜阳名儒马子才,太原府著名学者彭宗古;另一方面先后在当地乡间的民办学校走读(游乡学),经过20多年的发奋苦读,终于取得亚元功名。
  思想深刻——“副省级”长官当众跪服“科级”下属。永乐七年(1409年),33岁的曹端以河南省“亚元”的身份,赴京参加由礼部主持的全国举人参加的统考“会试”,中副榜第一名,被朝廷任命为山西霍州学正(州主管教育的官员兼州学的校长、首席讲师,正九品;相当于现在的地市级“教育局长”兼中学校长,“正科级”)。他的职责是:主管“学子教育、民风教化”。
  明代,曹端任学正的霍州一直是受平阳府管辖的6个“散州”之一;平阳府知府的官阶是正四品,相当于副省级的府长官,行政辖区为今山西省西南部(今临汾市、运城市全境,及吕梁市石楼县、晋中市灵石县等地)。曹端在任时,平阳府来了一位新任知府郭晟久闻曹端大名,就慕名前来向他请教如何为政。曹端就回答:“其公廉乎?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明公您能做到廉洁吗?公平,则治下百姓就不敢轻视您;廉洁,则属下官吏就不敢欺瞒您)。没想到这位堂堂四品大员,官阶高于曹端五级的顶头上司——平阳府知府郭晟听闻,竟然当众拜服于曹端座下,连称“受教!”从此,郭晟历官九载,始终坚持曹端所言:以公正廉明著称于世,史书记载郭晟“历九载以公廉称”。
  曹端的“公廉”思想,在他身后100多年,明代学者洪应明在《菜根谭》中,才提出“公生明、廉生威”。后来就形成了:“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的官箴。至此,曹端的“公廉”思想竟成为明清两代“官箴”的核心要义。
  乐教敬业——四方学生“多就墓次受学”。任霍州学正期间,曹端全面继承了宋明理学思想体系,同时又破除了理学故步自封的禁锢,开创了包容并蓄的学术新思想。曹端深追宋代周敦颐等人开创的理学,效法周敦颐《拙赋》之意,曾命名自己的书房为“拙巢”。到霍州后,仍用“拙巢”作匾,悬挂在寓所大门之上,以此表明:不忘研修理学的初心夙愿。他以真知灼见和人格风范,赢得全国四方学者和读书人(“士人”)慕名竞相投其门下,受教者多达数百人(“闻风来学者数百人”)。学生都信服他的教导,全州百姓都深受他的教育,为当地养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人们都以礼让为荣,以争吵为耻。
  后来,他因父母逝世而两度回乡守孝(“丁忧”)共6年。守孝期间,他就在父母亲的墓地临时搭一顶茅草庵。霍州学生和全国各地的学者不远千里,纷纷来到他父母的墓地,请他就地讲课(“多就墓次受学”)。丁忧期满,他接到朝廷改任他为蒲州学正的任命状。不料,此举却引发了霍州、蒲州两州纷纷上奏朝廷,都争抢着要他,结果霍州奏章先报到朝廷,并得到批准。因此,他又赴霍州继续担任学正。霍州学者李德当年与曹端同时在当地讲学。他听了曹端的讲课后,悄悄离开讲堂,临别时对学生说:“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这是曹端先生大功大德的写照啊!他博古通今,明察世道发展规律等各方面学养,我实在都不及他啊!古人曾说‘得经师易,得人师难’(得到专业课老师很容易,得到全面育人的老师特别难),同学们你们现在终于得到全面发展的好老师了。”说罢,就离开讲台,辞职而去。曹端同样也很看重李德的高尚品行,他特意让学生挽留李德继续担任讲师。
  曹端先后共在霍州任学正执教16年。大明宣德九年(1434年)九月,曹端病逝于霍州学正任所,享年59岁。学生们(不惜违犯法律和礼制)偷偷为他服丧3年,并私下给他加谥“静修”。霍州百姓为悼念他而罢市巷哭,就连小孩们都痛哭流涕。因曹端家贫不能归葬故里,家人无奈只好将他暂且寄葬于霍州。直到13年后(明正统十二年、1447年),翰林学士黄谏捐资,终将曹端迁回家乡——河南渑池曹滹沱村安葬。至今,曹端坟墓尚存;他“不忘其初之志”的事迹永载史册。曹端虽然只是举人出身,功名不高;终生学正,官阶最低,甘守寂寞,默默无闻;但他却自强不息,孜孜以求,毕生都在践行自己倡明理学的初心!
  笔者认为,明朝曹端,自幼嗜学,焚膏继晷,其学习精神跨越时空仍熠熠生辉。他“日有进境”的坚持,恰为“时时可学”提供范例,提醒我们终身学习需每日精进。曹端不拘泥于一处求学,多方请教,这与“处处能学”相呼应,告诉我们学习场所不应受限。他对知识的渴望,让无论身份地位如何的人都能投身学习,契合“人人皆学”。在构建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中,我们应汲取曹端的做人品德、学习精神,在学习中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