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破解生态产品“四难”问题
文章字数:1867
商洛作为全国首批、西北地区唯一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肩负着探索“两山”转化路径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商洛以GEP核算为基础、平台建设为支撑、绿色金融为突破,初步构建起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商洛模式”,但“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核心问题仍需系统破解。
深化价值认知,强化协同发展引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通过政府与市场协同,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蕴含的生态、经济、社会价值转化为具体的经济价值的制度安排,其核心是构建“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体系,要立足商洛试点定位,需重点突破。推动秦巴区域一体化,秦巴区域涵盖陕、甘、鄂、豫、川、渝六省市,陕南三市是秦巴区域的核心区,应联合陕、甘、鄂、豫、川、渝等六省市尤其是陕南三市,共探转化路径,共担秦岭生态保护责任,共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与汉江下游城市签订水质补偿协议,参与跨省补偿试点,争取省级牵头对接国家部委及京津冀受水区,建立国家长效补偿机制,强化水源区补偿,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扩大水权、碳排放权、碳票等交易规模,争取国省纵向补偿资金,探索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生态资源向生态资产转化。争取碳汇交易平台落户商洛,依托试点经验,争取国家支持在商布局“中西部碳汇产业交易中心”,让秦巴区域生态资源进入全国碳市场实现价值转化。
完善核算体系,筑牢价值度量基础。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是关键基础与技术攻坚点,商洛虽已建成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与碳汇评估平台,但需在三方面深化。一是细化核算标准。结合商洛“八山一水一分田”地貌特点,制定森林碳汇、水土保持等细分领域细则,建立“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目录,同时应完善可量化体系。二是强化动态监测。依托“秦岭智谷·数字商洛”,整合气象、水文等数据,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提升核算准确性。三是推动成果应用。把GEP纳入县区的考核指标,建立GDP与GEP“双核算、双考核”机制,强化绿色导向。
创新交易机制,打通价值转化堵点。交易平台是转化关键载体,针对现有交易品种单一、主体不足等问题,需重点突破。丰富交易品类,在现有林业碳汇、用水权交易基础上,持续推进林业碳汇资料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储备池”,巩固全省首单用水权交易落地实施成果,探索耕地保护补偿、生态修复指标等新型交易,扩大“生态银行”资产包。培育市场主体,支持镇安、丹凤等县成立生态资产管理公司,逐步实现全市全覆盖,同时要建立重点项目库,促进生态产品供给与需求、资源与资本精准对接,也可通过“资源收储—评估—交易”模式,推动碎片化资源转化。优化交易规则,建立“政府主导+第三方评估+区块链存证”体系,提升透明度。积极推广山阳县丰阳雨露产业园“损一补二”增质提效实践经验。
深化金融改革,破解价值变现瓶颈。绿色金融是激活生态资产的核心动能,需在三方面突破。创新金融工具,健全完善《商洛市VEP项目开发实施办法》,建立企业“绿名单”和绿色金融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生态资源和资产抵质押等融资创新,推出长周期、低成本的绿色金融产品。推广“商标权质押+VEP核算”模式,探索“柞水木耳”等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发行绿色债券与生态信托。完善风险缓释,设立市、县区两级生态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对绿色信贷损失给予代偿,降低金融机构风险。扩大试点范围,在商南、洛南开展“木耳贷”“生态资产抵押贷”试点,将生态茶园、康养民宿纳入抵押。推行以VEP核算结果为支撑的绿色金融模式,创新更多“生态贷”金融产品和服务,以生态价值转化释放发展新潜能。
强化品牌赋能,拓展价值增值空间。品牌是生态产品溢价的关键,需提升“柞水木耳”“洛南核桃”等品牌影响力。实施“生态+”战略,推动“中国气候康养之都”等城市IP与特色农产品融合,打造“生态商洛”公共品牌,做优生态农业、做大文旅康养、培育碳汇服务等新兴产业。完善认证体系,制定分级分类标准,推动更多产品获得有机认证和地理标志。拓展营销渠道,依托“生态产品云交易”平台,推动商洛香菇、丹凤葡萄酒等产品进入高端市场,借鉴洛南音乐小镇“音乐+文旅+农产”转化经验。
完善政策保障,夯实价值实现根基。制度创新是根本保障,需推进三方面工作。加强立法保障,加快出台《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条例》,明确产权界定、交易规则等,提供法治支撑;扎实开展生态产品认证、VEP项目推广等工作,强化科技人才,引进绿色金融、生态经济专业人才,深化与中国科学院地理资源所等合作,攻关核算、碳汇监测等技术;深化宣传引导,讲好“两山”转化故事,通过案例宣传、主题论坛等提升社会生态价值认知与参与度。
深化价值认知,强化协同发展引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通过政府与市场协同,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蕴含的生态、经济、社会价值转化为具体的经济价值的制度安排,其核心是构建“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体系,要立足商洛试点定位,需重点突破。推动秦巴区域一体化,秦巴区域涵盖陕、甘、鄂、豫、川、渝六省市,陕南三市是秦巴区域的核心区,应联合陕、甘、鄂、豫、川、渝等六省市尤其是陕南三市,共探转化路径,共担秦岭生态保护责任,共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与汉江下游城市签订水质补偿协议,参与跨省补偿试点,争取省级牵头对接国家部委及京津冀受水区,建立国家长效补偿机制,强化水源区补偿,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扩大水权、碳排放权、碳票等交易规模,争取国省纵向补偿资金,探索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生态资源向生态资产转化。争取碳汇交易平台落户商洛,依托试点经验,争取国家支持在商布局“中西部碳汇产业交易中心”,让秦巴区域生态资源进入全国碳市场实现价值转化。
完善核算体系,筑牢价值度量基础。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是关键基础与技术攻坚点,商洛虽已建成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与碳汇评估平台,但需在三方面深化。一是细化核算标准。结合商洛“八山一水一分田”地貌特点,制定森林碳汇、水土保持等细分领域细则,建立“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目录,同时应完善可量化体系。二是强化动态监测。依托“秦岭智谷·数字商洛”,整合气象、水文等数据,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提升核算准确性。三是推动成果应用。把GEP纳入县区的考核指标,建立GDP与GEP“双核算、双考核”机制,强化绿色导向。
创新交易机制,打通价值转化堵点。交易平台是转化关键载体,针对现有交易品种单一、主体不足等问题,需重点突破。丰富交易品类,在现有林业碳汇、用水权交易基础上,持续推进林业碳汇资料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储备池”,巩固全省首单用水权交易落地实施成果,探索耕地保护补偿、生态修复指标等新型交易,扩大“生态银行”资产包。培育市场主体,支持镇安、丹凤等县成立生态资产管理公司,逐步实现全市全覆盖,同时要建立重点项目库,促进生态产品供给与需求、资源与资本精准对接,也可通过“资源收储—评估—交易”模式,推动碎片化资源转化。优化交易规则,建立“政府主导+第三方评估+区块链存证”体系,提升透明度。积极推广山阳县丰阳雨露产业园“损一补二”增质提效实践经验。
深化金融改革,破解价值变现瓶颈。绿色金融是激活生态资产的核心动能,需在三方面突破。创新金融工具,健全完善《商洛市VEP项目开发实施办法》,建立企业“绿名单”和绿色金融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生态资源和资产抵质押等融资创新,推出长周期、低成本的绿色金融产品。推广“商标权质押+VEP核算”模式,探索“柞水木耳”等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发行绿色债券与生态信托。完善风险缓释,设立市、县区两级生态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对绿色信贷损失给予代偿,降低金融机构风险。扩大试点范围,在商南、洛南开展“木耳贷”“生态资产抵押贷”试点,将生态茶园、康养民宿纳入抵押。推行以VEP核算结果为支撑的绿色金融模式,创新更多“生态贷”金融产品和服务,以生态价值转化释放发展新潜能。
强化品牌赋能,拓展价值增值空间。品牌是生态产品溢价的关键,需提升“柞水木耳”“洛南核桃”等品牌影响力。实施“生态+”战略,推动“中国气候康养之都”等城市IP与特色农产品融合,打造“生态商洛”公共品牌,做优生态农业、做大文旅康养、培育碳汇服务等新兴产业。完善认证体系,制定分级分类标准,推动更多产品获得有机认证和地理标志。拓展营销渠道,依托“生态产品云交易”平台,推动商洛香菇、丹凤葡萄酒等产品进入高端市场,借鉴洛南音乐小镇“音乐+文旅+农产”转化经验。
完善政策保障,夯实价值实现根基。制度创新是根本保障,需推进三方面工作。加强立法保障,加快出台《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条例》,明确产权界定、交易规则等,提供法治支撑;扎实开展生态产品认证、VEP项目推广等工作,强化科技人才,引进绿色金融、生态经济专业人才,深化与中国科学院地理资源所等合作,攻关核算、碳汇监测等技术;深化宣传引导,讲好“两山”转化故事,通过案例宣传、主题论坛等提升社会生态价值认知与参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