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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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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户、永久性减容公告
文章字数:348
  按照供用电营业规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电力用户办理非永久性减容,自申请减容之日起两年内用户可申请恢复容量,但以下5户因办理暂停、非永久性减容用电业务已超两年未提出恢复用电手续。经组织多方打听始终无法联系到该5户企业法人及相关人员,现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登报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仍未前往供电营业厅办理恢复用电手续,供电企业将不再保留其用电容量使用权,按销户或永久性减容处理。
  1. 洛 南 县 保 安 文 发 铁 矿 4#( 用 户 编 号 :6103087863272);2.陕西冠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户编号:6103940015295);3.洛南县元鑫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用户编号:6103000367744);4.洛南县国行珠宝有限公司(用户编号:6103519868143);5.陕西天玉实业有限公司(用户编号:6103101524853)。
  特此公告
  供电营业厅联系电话:0914-7323707
  0914-2106598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洛南县供电分公司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