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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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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关法庭情理法交融解纠纷
文章字数:711
  本报讯 (通讯员 龚永红)3月26日,丹凤县人民法院竹林关法庭成功调处一起棘手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原本因彩礼返还矛盾激化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是该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用心用情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生动缩影。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均为化名)曾订立婚约,李某家依照习俗给付大额彩礼。后双方因故未能缔结婚姻,就彩礼返还问题产生严重分歧:李某要求全额返还彩礼,王某家则以彩礼部分用于共同生活及婚礼筹备为由,仅同意部分返还。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矛盾持续升级,李某遂诉至竹林关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刻认识到,婚约财产纠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处理不当易引发次生矛盾,直接影响乡村和谐稳定。为此,法官摒弃简单“坐堂办案”模式,先行开展庭前调查,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厘清争议焦点,为纠纷化解筑牢基础。
  调解过程中,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采取“背对背”疏导、“面对面”协商的方式,一方面向双方细致讲解婚约财产纠纷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未缔结婚姻情况下彩礼返还的法律原则,开展精准普法;另一方面耐心引导双方理性表达诉求、换位思考,逐步化解双方对立情绪。经过多轮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王某及其家属当场向李某返还彩礼11万元,这起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此次纠纷的妥善解决,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更通过办案同步开展普法宣传,让群众在个案中明晰法律边界、树立法治意识。近年来,竹林关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聚焦辖区邻里、土地等多发基层纠纷,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强化普法引导,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司法履职持续为乡村振兴绘就平安和谐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