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项举措勾勒乡村全面振兴新蓝图
文章字数:951
本报讯 (通讯员 段光耀 詹徐蔓)日前,2026年市委一号文件《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发布,聚焦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发展特色现代乡村产业、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增强乡村发展动力活力、完善农村工作体制机制等七个方面,推出32条具体措施,为加快商洛“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划定路线图、明确任务书。
《措施》提出,要扛牢粮食安全责任,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38万亩以上、总产达到50.3万吨以上;加快仓储设施升级,确保仓储规模达到25万吨以上;强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确保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在4.4万头左右;积极发展森林食品产业,新增林下种植2.5万亩、林下养殖20万头;全年新建高标准农田3万亩。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措施》强调,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保持财政投入、金融支持、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政策总体稳定;全面推行“2244”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机制,抓实产业就业帮扶。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全面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镇村支持政策;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大力培育丰收市集、非遗工坊、休闲露营等乡村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
围绕农民增收这一中心任务,《措施》提出,要加大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健全完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以上。
在发展特色产业方面,《措施》提出,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8条特色农林产业链建设;推动三产融合发展,支持每县区建设1—2条沟域经济带;加大优质农产品认证,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0个以上;健全完善现代经营体系,打造提升农业精品品牌。
同时,《措施》围绕深入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提出,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加大乡村生态保护,培育文明乡风,建设平安法治乡村;分类建设重点小城镇,建设省级“千万工程”示范村30个以上、市级重点村50个以上。分类抓好重点小城镇建设,压茬建设省级“千万工程”示范村30个以上、市级重点村50个以上。
《措施》还就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提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盘活利用农村各类资源、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等举措。
《措施》提出,要扛牢粮食安全责任,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38万亩以上、总产达到50.3万吨以上;加快仓储设施升级,确保仓储规模达到25万吨以上;强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确保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在4.4万头左右;积极发展森林食品产业,新增林下种植2.5万亩、林下养殖20万头;全年新建高标准农田3万亩。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措施》强调,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保持财政投入、金融支持、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政策总体稳定;全面推行“2244”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机制,抓实产业就业帮扶。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全面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镇村支持政策;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大力培育丰收市集、非遗工坊、休闲露营等乡村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
围绕农民增收这一中心任务,《措施》提出,要加大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健全完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以上。
在发展特色产业方面,《措施》提出,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8条特色农林产业链建设;推动三产融合发展,支持每县区建设1—2条沟域经济带;加大优质农产品认证,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0个以上;健全完善现代经营体系,打造提升农业精品品牌。
同时,《措施》围绕深入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提出,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加大乡村生态保护,培育文明乡风,建设平安法治乡村;分类建设重点小城镇,建设省级“千万工程”示范村30个以上、市级重点村50个以上。分类抓好重点小城镇建设,压茬建设省级“千万工程”示范村30个以上、市级重点村50个以上。
《措施》还就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提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盘活利用农村各类资源、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等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