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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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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文章字数:190
  本人是商州区闫村镇安武村五组村民费占锋,我于2023年至2025年期间,在未经政府准许的情况下将捕兽夹放置在安武村后坡,先后猎捕9只野生动物,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我思想松懈,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真履行国家的政策导致触犯法律,我深刻反省,真诚悔过,在此,我向社会公众表示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严格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公民。
  

致歉人:费占锋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