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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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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升级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文章字数:746
  本报讯 (记者 党率航 刘 媛)6月1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我市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新增4类提取适用场景、延长1类购房提取时限,进一步丰富公积金使用渠道、拓宽惠民覆盖面。
  本次调整新增4类提取适用场景:新增自住住房装修提取,缴存职工本市范围内自有住房,自购房备案合同交付日期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5年,且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未享受过装修提取业务的,可申请一次装修提取,提取标准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核算,单笔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20万元,有效减轻群众家装资金压力;新增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针对缴存人及配偶自住住房产生的物业费用,可按年度实际缴费金额申请提取公积金,每年可办理一次,有效缓解群众日常住房开支压力;新增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提取,缴存人及配偶为自住住房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可依据实际缴纳金额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切实盘活个人账户资金,提升公积金使用效能;新增购房契税提取,缴存人及配偶缴纳自住住房购房契税的,可按照实际缴税金额申请一次性提取,切实降低群众购房配套支出成本。
  同时,调整延长1类购房提取时限:延长购房提取办理时限,大幅放宽购房提取时间限制,将自住住房购房提取办理时限由原有标准延长至10年。允许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依规提取,家庭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款,最大限度保障家庭安居权益。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此次优化调整提取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稳楼市、促消费、惠民生决策部署,精准回应群众住房领域急难愁盼问题,持续释放住房公积金制度惠民红利,切实减轻群众安居置业成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做好新政宣传解读、落地落实和业务经办保障工作,聚焦民生需求、优化服务供给、助力合理住房消费,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民生安居保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