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荆法庭化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
文章字数:683
本报讯 (通讯员 刘 玺)近日,商州区人民法院大荆法庭调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高效帮外地当事人追回误转钱款,以柔性司法化解群众财产纠纷,切实守护群众财产安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当事人赵某某长期使用农业银行手机银行办理转账业务,此前曾向市民南某民生银行账户转账50元,收款人信息被系统自动留存。2025年12月31日,赵某某打算通过手机银行向本人民生银行账户转账,操作时未仔细核验收款账户信息,直接选用历史转账账户,分两次向南某账户转账,累计转出金额2万元。
转账完成后,赵某某迟迟未收到入账提醒,核对流水才发现钱款误转至他人账户。事发后,赵某某第一时间联系银行客服,同时向辖区公安机关求助,多方协调均无法直接追回款项,其自行尝试联系收款人南某,也始终无果。为挽回财产损失,赵某某诉至大荆法庭,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涉案收款账户。
案件受理初期,承办法官多次拨打南某电话均无人接听,直至账户冻结短信送达后,南某才接听法庭来电。沟通中,南某抵触情绪强烈,辩称自身银行卡已遗失,并未实际支配涉案款项,钱款误转系赵某某自身失误所致,同时认为账户冻结会影响自身权益,拒不配合返还钱款。
承办法官立足法理情开展调解工作,结合案情以案释法,细致讲解不当得利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无合法依据占有他人钱款、拒不返还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循序渐进疏导南某负面情绪,破除其认知误区。
经过法官耐心释法劝导,南某认清自身法律义务,主动配合调解工作。法官结合双方诉求居中协调,快速敲定调解方案:由南某全额返还误转钱款2万元,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赵某某自愿承担。至此,该起跨省钱款纠纷圆满化解,当事人财产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当事人赵某某长期使用农业银行手机银行办理转账业务,此前曾向市民南某民生银行账户转账50元,收款人信息被系统自动留存。2025年12月31日,赵某某打算通过手机银行向本人民生银行账户转账,操作时未仔细核验收款账户信息,直接选用历史转账账户,分两次向南某账户转账,累计转出金额2万元。
转账完成后,赵某某迟迟未收到入账提醒,核对流水才发现钱款误转至他人账户。事发后,赵某某第一时间联系银行客服,同时向辖区公安机关求助,多方协调均无法直接追回款项,其自行尝试联系收款人南某,也始终无果。为挽回财产损失,赵某某诉至大荆法庭,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涉案收款账户。
案件受理初期,承办法官多次拨打南某电话均无人接听,直至账户冻结短信送达后,南某才接听法庭来电。沟通中,南某抵触情绪强烈,辩称自身银行卡已遗失,并未实际支配涉案款项,钱款误转系赵某某自身失误所致,同时认为账户冻结会影响自身权益,拒不配合返还钱款。
承办法官立足法理情开展调解工作,结合案情以案释法,细致讲解不当得利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无合法依据占有他人钱款、拒不返还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循序渐进疏导南某负面情绪,破除其认知误区。
经过法官耐心释法劝导,南某认清自身法律义务,主动配合调解工作。法官结合双方诉求居中协调,快速敲定调解方案:由南某全额返还误转钱款2万元,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赵某某自愿承担。至此,该起跨省钱款纠纷圆满化解,当事人财产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