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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6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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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护航,向毒品说“不”!
——商洛两级法院开展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
文章字数:1409
  本报通讯员 张 萍 王江炜
  “原来毒品也可能伪装成‘跳跳糖’‘奶茶粉’,普通人根本分辨不清!”6月26日,商洛市中心广场禁毒普法宣传点位前,一名市民手持宣传彩页,满脸惊讶地感慨道。这一幕,正是商洛法院系统今年国际禁毒日普法宣传活动的生动缩影。
  当日是第39个“6・26”国际禁毒日,商洛两级法院多点同步开展宣传,把审判阵地延伸至街头巷尾,将法治课堂搬进校园、社区,开展多场“零距离”普法活动,为群众送上丰富的“法治大餐”,助力平安商洛建设。
  商洛中院:街头摆摊宣讲禁毒知识
  “小伙子,发现有人吸毒,拨打什么电话举报最便捷?”6月26日,在集中宣传现场,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年法官干警刚布置好宣传点位,便被前来咨询的群众团团围住,干警随即开始现场互动。
  现场并非单纯发放宣传资料,干警坚持以案释法,将晦涩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家常话语,让禁毒知识更易理解。现场准备的500余份图文宣传彩页、百余本典型案例手册很快被群众取阅完毕。针对群众提出的“贩卖毒品量刑标准”“容留他人在家吸毒是否构成犯罪”等问题,干警逐一开展一对一法律解读,结合真实案例明晰法律红线,提醒群众切勿因好奇、侥幸触碰毒品底线。
  “以前总觉得毒品离日常生活很远,今天才知道容留他人吸毒同样违法,回家一定要讲给家里晚辈听!”市民张大爷听完讲解深有感触。干警还倡议群众争当禁毒信息员,发现涉毒线索及时举报,合力织密全民禁毒防护网。
  商南县法院:社区开设线下禁毒课堂
  同日,商南县城关街道金福湾小区内气氛热烈。商南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公安局、联通公司、疾控中心,把禁毒宣传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大家看,这不是普通邮票,是新型毒品LSD,毒性极强,皮肤接触便可吸收!”仿真毒品模型展示台前,不少居民十分震惊,纷纷拿出手机拍照,表示要转发至家庭微信群提醒亲友。
  干警结合本院审理的真实案件,用通俗乡音向居民讲解涉毒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从传统毒品到伪装成零食、饮品的新型毒品,从法律处罚到对家庭造成的不可逆伤害,讲解浅显易懂,引得居民纷纷感慨。
  “过去只知道海洛因、冰毒是毒品,没想到现在伪装成零食的新型毒品这么凶险,回去一定看好家中孩子,不吃陌生人赠送的食物!”居民李大妈听完讲解仍心有余悸。此次多部门联动沉浸式宣传,补齐社区禁毒宣传薄弱环节,真正实现普法服务上门入户。
  山阳县法院:精准普法护航青少年成长
  “同学们,如果有人称吸食‘电子烟’可以提神,千万不能轻信,烟油内极有可能含有合成大麻素!”6月26日,山阳县人民法院干警走进校园、广场,围绕“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主题开展专项普法。
  县政府广场宣传点位上,结合青少年易被诱导的特点,干警重点讲解含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油、笑气等新型物质的隐蔽危害以及药物滥用对应的法律责任。不少带孩子散步的家长主动上前咨询,干警耐心答疑,引导家长关注青少年心理状态,警惕各类零食包装的毒品陷阱。
  “这些禁毒科普来得正好,孩子正值青春期好奇心强,我们家长确实要多加留意。”一名初中生家长感慨道。
  禁毒工作,预防为先。近年来,商洛两级法院在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同时,坚持源头治理、关口前移。今年累计开展“法治进校园”各类宣讲40余场,覆盖师生3500余人;依托官方新媒体平台、中省级主流媒体刊发禁毒宣传稿件百余篇,持续营造浓厚禁毒舆论氛围。
  下一步,商洛两级法院将始终坚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持续创新接地气、有温度的普法宣传形式,广泛联合社会各方力量共建无毒环境,为平安商洛、法治商洛建设贡献司法力量。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