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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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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起纠纷 判后答疑促履行
文章字数:364
  本报讯 (通讯员 李成慧)“法官,我不上诉,我要主动还款……”近日,山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判后答疑,成功促成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吴某诉称,陈某多年前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其借款12万元,双方约定了利息。借款后,陈某按约支付利息,却迟迟未归还本金。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吴某催要,被告陈某仅偿还借款本金9万元,剩余3万元一直未予归还。吴某无奈诉至法院。
  庭审中,面对吴某出具的借条等证据,陈某仍心存侥幸,当庭辩称借款已全部还清,拒绝还款且不愿意调解。承办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查明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偿还相应还款本息。
  判决书送达后,经承办法官判后答疑,陈某深刻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裁判的强制约束力,一改此前的消极抵触情绪,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