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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7月3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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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厂里的庭审
本报通讯员 杨媚 张薇
文章字数:1134
  “走,去原告饲料厂开庭!”6月17日,商州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员额法官杜琼对书记员高妮说,“这个案子标的额小、事实较为清晰、当事人也都是本地商户,去饲料厂开庭既能方便原被告,也有利于案件审理,庭审结束后还能给当地村民进行普法宣传。”
  原告老杨是本地饲料经销商,与从事生猪养殖的被告老赵有着三年多的合作往来。合作期间,老赵因养殖行业行情波动、遭遇猪瘟亏损、贷款未到位等多重经营压力,累计拖欠老杨饲料款29570元。多次沟通未果后,老杨一纸诉状将老赵诉至法院。
  老杨的饲料厂里,庄严的国徽高高挂起,支起桌子、拉出凳子,庭审开始了。
  “原告说的,句句属实。”刚进入被告答辩环节,被告老赵说。原本准备好全套送货单据、打算全力应诉的老杨,一时间愣住了,承办法官杜琼也微微一愣。面对老杨的诉讼主张,老赵没有丝毫抗辩、质疑与推诿,他没有翻找单据,没有质疑欠款金额,而是直接面向老杨,声音略带沙哑:“老杨,咱打交道三年多了,你送来的饲料,我哪批没签收?现在欠你29570元,数字对得上,我一分不赖。”
  “不是不还,是眼下猪仔还没出栏。”老赵随即道出苦衷。他语气诚恳:“去年遭猪瘟亏了底,今年贷款还没批下来。我这猪栏里还有上百头猪,再过两个月就能见到钱。你看这样行不行——从下月起,每月底还你六千,分五期结清。”
  话音落下,原告家人提醒老杨:“对方认账是好事,但分期有风险,变数太大。”
  杜琼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瞬间的僵滞:这是调解的好时机。她当即休庭,单独将原、被告叫到院子里,“老赵,你肯认账这是好事,但原告有顾虑咱也能理解,能不能将第一期还款时间提前到下周或者找个有分量的人作保?”老赵当场拨通村党支部书记的电话,后者爽快地答应做见证。
  紧接着,杜琼对老杨说:“老赵全部认账,没有推脱。判决执行少说得两三个月,如果他被列入失信名单,贷款断了,猪仔饿死了,那咱更拿不到钱。不如在调解协议里加一条‘违约到期条款’——只要一期逾期,可以将剩余款项全部申请强制执行,也不用再打官司了,这个‘紧箍咒’比任何担保都管用。你卖饲料,大概率以后还要和他合作哩!”
  老杨听完,眉头舒展:“杜法官,老赵是个讲信用的好人,我以前都觉得打官司麻烦得很,也没有想到您能上门来给我审这个案子。我听您的,‘违约到期’这个办法好,既给老赵留了余地,也给我有了保障!”
  双方重新回到法庭,确定好还款日期,并加上违约条款,老杨主动放弃利息,老赵主动承担诉讼费。从休庭到签协议,前后不到二十分钟。
  协议落定,老赵起身主动握住老杨的手:“这批猪出栏,第一笔款我亲自送到你店里。往后饲料,我还只认你家。”
  老杨拍拍他肩膀:“老赵,欠款还清了,你要的货我还照供!”
  庭审结束,杜琼不禁感慨:“今天真正出力的是被告的诚信与原告的体谅!法律不保护‘老赖’,但永远为坦诚的人留有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