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秦岭绿 “典”润丹江清
文章字数:1587
本报通讯员 张萍 刘媛
2026年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如约而至。就在这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入“法典化”时代。商洛两级法院立足秦岭腹地、丹江源头实际,紧扣“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主题,以新闻发布会、巡回审判、跨省协作、全域普法等多元举措,联动发力,交出一份兼具力度与温度的“生态司法答卷”。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敲响生态警钟
8月14日,商洛中院召开司法保障生态环境修复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7家单位与媒体记者齐聚应邀参加。近五年,全市法院依法严惩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推动950余亩受损林地完成生态修复,累计认购碳汇3251吨。
现场发布的5起典型案例,从企业违法排污公益诉讼到非法占用农用地,从危害珍稀野生动物到失火毁林、滥伐林木,桩桩件件都是秦岭地区具有代表性的生态案件。“破坏必担责、有损必修复”——发布会上的这十个字,被媒体记者写进标题,也被旁听人员记在心上。
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绿水青山间
“巡回法庭开到家门口,看见破坏生态的人受到惩处,以后更要带头守护好秦岭的绿水青山。”一位旁听完庭审的村干部感慨道。
8月13日,丹凤县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乡村、开到案发地。在庄严的国徽下,法官依法审理了两起非法狩猎罪刑事案件,判令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金,以“惩戒+修复”一体化工作机制,让司法惩戒与生态修复同频共振。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例围绕即将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为当地人大代表、镇村干部和群众讲解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制度框架,为地方绿色发展提供明确法律指引。这种“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做法,正是商洛市两级法院深耕生态修复司法实践的生动缩影。五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围绕重要生态节点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讲217场次,在重点生态区域设立10个生态司法保护点,构筑坚实的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跨省协作:共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丹江是汉江支流,其水质安全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饮水健康。商洛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生态司法保护从来不是“独角戏”。
8月13日至14日,环丹江口库区三省六县市区法院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座谈会在湖北省郧西县召开。商州区法院、洛南县法院应邀参会,共商跨区域生态司法协作工作。
会上,商州区人民法院院领导作《凝心聚力护秦岭 历史文脉永传承》专题发言,全面展示了商州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深耕秦岭生态保护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举措和实践成效。洛南县人民法院代表则以《聚三省司法之力 护丹江千年文脉》为题,深度介绍了洛南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丹江流域行政环资案件,创建环资审判“一个品牌、三个基地、四个机制、七个实施意见”秦岭司法保护“洛南模式”的工作特色。会议发布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典型案例中,商洛2起案件入选,彰显了司法护航历史文脉的担当。
全域普法:让法典走进百姓心间
连日来,商洛两级法院同步发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将生态法治理念送到群众身边。
在辖区人流量大的街道、广场、社区设宣传点,通过“宣传展板+发放资料+以案释法”的方式,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商洛法院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围绕高发易发的生态环境违法等行为,讲解法律禁止性规定、处罚依据、整改规范及生态修复相关司法制度,耐心解答群众关于生态环境法典适用的疑难问题;商南县法院深入企业车间,选取生态环境领域典型司法案例,开展以案释法。
法护山河,典泽千秋。从新闻发布会到巡回审判,从跨省协作到全域普法,商洛两级法院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将司法之力注入秦岭的崇山峻岭、丹江的碧水清波。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持续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生态司法协作联动机制,深耕生态修复司法实践,以优质司法服务为全市生态优先、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以司法之力筑牢秦岭生态安全法治防线。⑧
2026年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如约而至。就在这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入“法典化”时代。商洛两级法院立足秦岭腹地、丹江源头实际,紧扣“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主题,以新闻发布会、巡回审判、跨省协作、全域普法等多元举措,联动发力,交出一份兼具力度与温度的“生态司法答卷”。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敲响生态警钟
8月14日,商洛中院召开司法保障生态环境修复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7家单位与媒体记者齐聚应邀参加。近五年,全市法院依法严惩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推动950余亩受损林地完成生态修复,累计认购碳汇3251吨。
现场发布的5起典型案例,从企业违法排污公益诉讼到非法占用农用地,从危害珍稀野生动物到失火毁林、滥伐林木,桩桩件件都是秦岭地区具有代表性的生态案件。“破坏必担责、有损必修复”——发布会上的这十个字,被媒体记者写进标题,也被旁听人员记在心上。
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绿水青山间
“巡回法庭开到家门口,看见破坏生态的人受到惩处,以后更要带头守护好秦岭的绿水青山。”一位旁听完庭审的村干部感慨道。
8月13日,丹凤县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乡村、开到案发地。在庄严的国徽下,法官依法审理了两起非法狩猎罪刑事案件,判令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金,以“惩戒+修复”一体化工作机制,让司法惩戒与生态修复同频共振。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例围绕即将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为当地人大代表、镇村干部和群众讲解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制度框架,为地方绿色发展提供明确法律指引。这种“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做法,正是商洛市两级法院深耕生态修复司法实践的生动缩影。五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围绕重要生态节点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讲217场次,在重点生态区域设立10个生态司法保护点,构筑坚实的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跨省协作:共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丹江是汉江支流,其水质安全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饮水健康。商洛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生态司法保护从来不是“独角戏”。
8月13日至14日,环丹江口库区三省六县市区法院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座谈会在湖北省郧西县召开。商州区法院、洛南县法院应邀参会,共商跨区域生态司法协作工作。
会上,商州区人民法院院领导作《凝心聚力护秦岭 历史文脉永传承》专题发言,全面展示了商州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深耕秦岭生态保护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举措和实践成效。洛南县人民法院代表则以《聚三省司法之力 护丹江千年文脉》为题,深度介绍了洛南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丹江流域行政环资案件,创建环资审判“一个品牌、三个基地、四个机制、七个实施意见”秦岭司法保护“洛南模式”的工作特色。会议发布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典型案例中,商洛2起案件入选,彰显了司法护航历史文脉的担当。
全域普法:让法典走进百姓心间
连日来,商洛两级法院同步发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将生态法治理念送到群众身边。
在辖区人流量大的街道、广场、社区设宣传点,通过“宣传展板+发放资料+以案释法”的方式,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商洛法院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围绕高发易发的生态环境违法等行为,讲解法律禁止性规定、处罚依据、整改规范及生态修复相关司法制度,耐心解答群众关于生态环境法典适用的疑难问题;商南县法院深入企业车间,选取生态环境领域典型司法案例,开展以案释法。
法护山河,典泽千秋。从新闻发布会到巡回审判,从跨省协作到全域普法,商洛两级法院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将司法之力注入秦岭的崇山峻岭、丹江的碧水清波。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持续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生态司法协作联动机制,深耕生态修复司法实践,以优质司法服务为全市生态优先、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以司法之力筑牢秦岭生态安全法治防线。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