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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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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筑牢执纪办案安全屏障
文章字数:783
  本报讯 (通讯员 陈威伊)“通过这几个月参与审查调查工作,不仅让我对办案流程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更让我深刻认识到‘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工作理念……”镇安县纪委监委一名跟班学习的纪检监察干部感触地说。
  近年来,镇安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作为审查调查工作的准则和要求,通过做好案前教育、案中监督、案后跟踪“三篇文章”,将安全工作贯穿到审查调查的各环节、全过程。
  镇安县纪委监委在对办案人员进行日常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案前教育,采取召开审查调查办案安全工作会议、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等方式,引导督促案件承办部门严格落实“安全首课”“领导首谈”等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把办案安全责任层层落实,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办案人员形成上下联动、人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从而主动防范化解不规范办案所带来的安全风险,守牢办案安全底线。截至目前,召开各类办案安全工作会议7次,实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学习教育全覆盖。
  同时,案件承办部门在谈话前,全面了解掌握被审查调查人的基本信息,在做到个人情况“应知尽知”的基础上,按照“一人一策”制定个性化谈话方案、安全预案,有效避免办案安全事故发生;谈话结束后,对于不能自行往返的人员,严格按照“手把手”交接原则,将谈话对象送交给同事或家属,并填写陪送交接单,明确保密要求和安全责任。为杜绝“一谈了之”,县纪委监委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动态、情绪状态等,做好心理疏导,化解负面情绪,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关怀。
  此外,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安全自查自纠纳入日常工作中,对全县“走读式”谈话同步录音录像实行“周检查、月抽查、季度全覆盖实地督导检查”的工作模式,在此基础上每月对苗头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发出一次工作提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督促落实到位,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