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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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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实日常监督
文章字数:668
  本报讯 (通讯员 陈威伊)近年来,镇安县纪委监委围绕农村“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专项巡查,对发现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工作作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区分问题类型与情节轻重,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措施,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于线索清晰、情节较重的违纪行为综合运用党纪处分、职务调整等措施,做到宽严相济、纪法贯通。
  同时,为解决干部对“四种形态”政策策略理解不深不透,适用不准确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开展导师“1+1”青蓝结对培养活动,通过以老带新、跟案实战的方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参与办案中明确区分“四种形态”的使用情形、量级标准;开设纪法“微课堂”,由委机关室(部)负责人、业务骨干、办案能手等担任授课人,通过专题辅导、案例剖析、条文解读等方式帮助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群体深入理解“四种形态”的内涵和逻辑,全面提升常态化。截至目前,累计举办纪法“微课堂”5期,受教育500多人。
  此外,为确保“四种形态”用在点上、戳在痛处,县纪委监委要求一方面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制定谈话方案;另一方面将运用“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和政治生态分析重要参考,对落实不力的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及时警示约谈,确保“红脸出汗”真正达到“排毒治病”的实效。今年以来,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人次,占2.8%;第二种形态94人次,占88.7%;第三种形态3人次,占2.8%;第四种形态6人次,占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