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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2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建成食品药品四级监管网络
文章字数:1575
  我市现有农、畜种养殖单位260家,水产品养殖单位近4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近2.2万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0家。药械生产企业12个,经营企业449个,使用单位3242个。食品药品监管呈现出点多、线长、面广、人员少、监管任务繁重等特点。近年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紧紧围绕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了全市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夯实基层基础
  2013年11月,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将质监部门的化妆品生产许可、强制检验、医疗器械强制认证、涉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职能和工商部门的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职能划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编办明确在人口1.5万人以上和人口1至1.5万人之间且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镇办设立食品药品监管站,副科级规格,实行县区局与镇办双重领导。全市设食品药品监管站104个,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镇(办)、村四级监管网络。
  全市选拔了一批思想过硬、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进入镇办食品药品监管站,各县区重新聘用了各镇(办)村(社区)级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完善市、县、镇(办)、村四级监管网络。各县区将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管站日常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效保障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独立使用、专款专用,配备了基本的办公设备。全力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站标准化创建工作,全市第一批申报的44个监管站已经通过省食安办验收达标的39个。
  为了充分发挥镇办食品药品监管站作用,划分责任区,实行联片包干制度和网络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职责和任务。完善监管干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村(社区)级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报酬,完善运行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织牢监管网络,达到“敢监管、能监管、会监管、真监管”。
  提升监管效能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成后,针对新建机构岗位新、业务新、人员变动大等特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编印了《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管基层工作指南》,指导全系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特别是让基层新进监管队伍的同志尽快熟悉掌握工作业务,迅速进入工作状态,科学规范、依法高效地履行监管职责。以基层监管队伍为重点,严格落实全员参与、普遍轮训的要求,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了基层执法人员各层次各类别的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对全市镇办食品药品监管站站长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了业务水平和监管效能。加强对各镇(办)、村(社区)级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规范、业务技能等培训,努力提高履职水平。在食品安全百日排查初验活动中,从7个县局抽调执法人员,进行县与县交叉检查验收,通过检查,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借鉴、相互提高的良好效果。
  营造良好氛围
  按照“传播食品药品知识,引领群众消费导向,传递监督管理动态,营造食品药品社会共治新局面”的思路,以法律法规、职责职能、业务知识等为主要内容,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曝光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让群众了解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支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大的的舆论支持。
  在《商洛日报》举办了“秦岭最美是商洛,美食健康幸福城”有奖征文比赛、开办了“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共建幸福和谐美丽商洛”专栏,在商洛广播电台举办《食品药品监管风采》专栏,在商洛电视台举办《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专题,在商洛新闻网举办食品药品宣传专栏。同时,开通了政务微博《商洛药监》,举办了商洛市“饮食用药安全杯”第十届少儿书信文化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用药月等活动,编印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知识手册》等2万余册。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意识不断增强,群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不断提高,提升了公众参与监督和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共治格局。  (齐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