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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纪委案件查办步入增力规范轨道
今年前3个月共立案67件处分43人
文章字数:897
  本报讯(张溢)“1至3月份,商洛市共立查党员干部违纪案件67件,处分43人。”日前,来自陕南三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的这条消息,表明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查办腐败案件工作步入力度增大、稳步推进、规范运行的良性轨道。
  为全面实现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力推进查办案件主业,我市以推行中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试点为契机,积极开展办案体制机制规范化、制度化的探索,有力地提升了办案力度。经过试点实践,建立了“把握线索处置六个步骤、严格查办案件两个节点”的“6+2”工作法,使各步骤、各节点工作有动作规范、有时限要求、有质量标准。实行线索处置情况和查办案件报告“三联单”制度,确保了“两报告”同时、同步、同内容。坚持每月“集体研判”县级干部线索处置制度,研判线索67件,上报立案核查15件,确保了问题线索不流失、不滞留。同时,市纪委将派驻机构编成五个联合巡察组集中挖掘案件线索,为市、县纪委增加人员编制93个,主动从713个议事协调机构中退出,实现了77%的人员力量工作在办案一线。
  强化反腐败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突破大要案的强大合力。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线索相互移交和重大案情沟通联系机制,实现了纪律审查和司法审查职能手段的优势互补,彰显惩治腐败的“拳头”效应,确保重大案件迅速突破。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在对全市城乡低保等六项重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地毯式核查中,查处相关案件124起,处分99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坚持实行查办案件工作季度通报、年度考评制度,在县区纪委和市直派驻机构形成了争先机制,推动了工作开展。同时,加强办案安全监管,取得了办案过程无缝隙、无盲点监控的“零事故”办案业绩。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35件,处分1022人,移送司法机关58件,实现了办案数量的翻番。其中五个县纪委的办案数量超过了120件,市纪委自办案件达到20件,查处县级干部违纪案件15件17人,移交司法处理8件。严肃有力的拍蝇打虎和执纪惩腐,有效清正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环境和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