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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5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国务院印发意见要求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
文章字数:620
  据新华社北京电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部署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以稳就业惠民生助发展,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是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的,给予创业扶持政策。
  三是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享受1年社保补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对象范围扩展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退役军人就业工作。
  四是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努力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城镇常住人员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允许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