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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6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守好廉政规矩
张勇
文章字数:1075
  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用规矩约束办事行为,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靠规矩来约束和规范言行,体现的是一种品德和修养、一种政治上的清醒与成熟。守规矩是一种约束,一种责任,一种保障,一种发自内心的对原则的忠诚、对法纪的尊重、对规范的维护,更是我们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软件”。
  对党员干部来讲,规矩既包括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又包括道德规范、标准礼仪。党员干部守规矩贵在自觉,难在自律,必须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切实增强守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工作生活中,严格遵守“三律”,即法律、纪律、德律,始终保持一种清醒、一份冷静、一种定力,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
  人生在世,总有一些基本的东西不能丢弃,比如信仰、道德、良知、人格等,一个人如果丢弃了这些,也就失去了立身之本,作为党员干部若淡漠了法纪意识,守不住法制底线,就必然会走向违纪犯罪的深渊。党员干部只有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做到廉洁自律,才能廉洁从政。
  守规矩要自觉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历史实践证明,把党建设好,没有纪律不行。有了纪律,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和执行也不行。在严肃党的纪律方面,尤其是党员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又要管好下属、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实现维护党和国家利益促进事业的发展同保护自己、保护家庭和保护同志的统一。
  守规矩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党纪国法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必备条件之一。要时时刻刻警示自己,时时处处约束自己,不以“恶”小而为之。要经常“省己之言行,省己之思想,省己之品格”,像每天的“洗脸”和“扫地”一样,随时除去思想上的“灰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头遵守法纪。“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只有坚持在“小事”上都守法守纪,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站得稳、看得远、行得正。
  廉是为官的品德,是从政的品行。“廉”不仅是个人廉洁的问题,还有个廉政的问题,含有公正、公道、正直、正义的要求。要常守,不能只守一时一地;要固守,不能有丝毫动摇;要坚守,不能有任何改变。守好“廉政”责任田,就是要做到公道正派,用权公正;就是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强化自律意识;就是要做到一岗双责,不仅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还要对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负责。
  党员干部要用廉政规矩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时刻牢记规矩、严守规矩、奉行规矩,按规矩办事、办规矩事,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自觉接受监督,真正将自己置于规矩之下,做一个清正廉洁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