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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推行“一元民生保险”
文章字数:300
  本报讯(陈霞)为增强城乡居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政府风险管理成本,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从6月起,洛南县全面推行“一元民生保险”工作。
  “一元民生保险”是通过政府出资投保、保险公司理赔、因灾群众受益的方式,对自然灾害、突发性灾害、火灾爆炸所导致的人身伤亡、抢险救灾期间的人身伤亡、群众见义勇为过程中的伤亡,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予伤残和医疗费用补偿。保险费由地方政府按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进行缴纳,以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数为依据,由县财政列入预算并予以支付。在一年保险期间内,每单个保障对象的自然灾害损失、突发性灾害损失和见义勇为的赔偿限额合计为6.5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500万元,年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