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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司法网站荣获全市政府网站考核第一名
文章字数:886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根据《2015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考核指标》要求,采取自查自评、评估软件测试评估、网络监测、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7县区和42个市级部门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网上服务、政民互动、网站可用性和检查统计等五个方面指标情况进行了评估考核,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以85.5分获得市直部门第一名,被评为全市2015年度优秀政府网站。
  近年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从组织领导、健全机制、运营维护、安全监管等方面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提升了单位网站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成立了政务网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责任分工,夯实了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及时对原有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扩容,足额落实了网站管理工作经费,经常安排网站管理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努力提升网站管理工作水平,实现了全员办网、护网的良好工作氛围,为网站健康运营提供了坚强的组织领导保障。
  健全工作制度。市司法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商洛市司法行政系统网站管理工作制度》《商洛市司法局计算机网络安全制度》等相关网站管理工作规范,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政务公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对外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咨询、网上监督以及网络舆情监控等工作提出了详细明确的工作要求,扩大了普法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宣传面,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打造了便民利民惠民的网络服务平台。
  严格维护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网站实行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网站运行管理遵循制度保障、专业维护的原则,严格落实“谁主办、谁维护、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要求上网信息严格遵循“先审核、后公布”和“文责自负”“每日更新”的工作要求,未经许可,管理员不得私自发布任何信息。
  强化安全监管。要求上网信息要严格执行《保密法》及互联网安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凡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不得进行上传公布,载有秘密(含秘密级以上)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上网,上网计算机不得处理、保存涉密内容的信息。发生网上信息安全事故,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