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文章字数:963
  近年来,洛南县以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主线,聚焦乱采滥挖、乱排滥放等突出问题,坚持严密监管、严格执法,使秦岭东段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县域内秦岭山区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坚持规划引领。洛南县依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编制了《洛南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委托专业资质单位编写了洛南县东部产业园区、卫东工业集中区和矿业资源等规划环评报告并通过省级批复。同时,编制了《洛南县美化生态环境功能开发国土实施方案》,将全境划分为4个生态功能区、8个生态功能亚区,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基本遵循。
  严格环境准入。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县环保等职能部门坚决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对照《条例》规定,认真执行禁止开发、限制开发和适度开发管理措施,从源头上切实保护秦岭生态。县财政每年拿出国家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的15%用于城镇生态保护工作。以洛河等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工业、医疗、畜禽养殖等废水处理,建成了九龙矿业公司、九州缫丝厂、成华马铃薯淀粉厂、县中医医院等污水处理站。新建永明公司、鑫元公司矿山废水处理设施,建成了华润建材公司、博源矿业公司等一批循环利用企业,进一步提升了污染防治水平。
  开展专项整治。先后抽调12批次干部500余人次,组成12支整治工作队,深入保安、洛源、黄龙、黑山、陈耳、寺耳、巡检、驾鹿等重点区域,开展矿山秩序专项整治。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年检“八不年检”“八不准”规定,对全县31个采石场进行整治,对不达标的8个采石场予以关停。据了解,全县近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380余人次,查处破坏生态违法行为70余起,采取断电等措施责令限产、停产企业40余家。对巡检地区使用危化品选金和在李村水库倾倒医疗垃圾的业主实施了治安拘留。对全县17处镇级水源地进行了栽桩确界,护栏建设率达到了90%以上。取缔一二级保护区非法排污口3处,关停洛河沿岸采砂企业4家。
  实施流域治理。坚持生物生态治理,已建设标准化堤防115公里,完成工程绿化面积55216亩,绿化里程90公里。注重植被恢复,引导企业边开发边治理,在尾矿库、废弃小采场、排渣场等裸露山皮上采取移土栽植刺槐大苗、播撒草籽等方法使植被尽快恢复。近年来,在尾矿库坝面栽植塔柏85亩,对已闭库库面栽植紫穗槐100亩,治理渣场800余亩,封禁废弃石场10个。(艾舍 林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