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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4S店被盗竟是“内贼”所为
文章字数:355
  本报讯(李阳 周亚军)俗话说,家贼难防。前几天杨峪河镇某一汽车4S店夜晚被盗,派出所迅速破案,原来系家贼所为。
  4月5日9时许,公安商州分局杨峪河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汽车4S店报警称:店内昨晚有贵重物品被盗,请求查处。接到报案后,杨峪河派出所迅速赶赴案发现场,积极开展调查取证,经现场勘查,未发现任何撬锁、翻门窗的痕底,杨峪河派出所初步认定系内部人员作案,经过走访调查后,很快锁定为该店员工刘某所为。
  将刘某带到派出所询问,刘某承认他是该汽车销售店的一名员工,他发现该公司管理有漏洞后,随即产生偷盗的想法,等候时机成熟后,于当日凌晨4时许盗取4S店金佛一尊、笔记本电脑一台,高档香烟、茶叶数包,并将所盗物品先藏匿在其行李包内,在下班后让4S店车送到其租住房内。刘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商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