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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交警支队集中整治“五类车”
文章字数:1069
  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市民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交警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五类车”(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装拼装报废车)驾驶人无牌无证驾驶、非法载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行动整治重点针对各县区主城区摩托车无牌无证行驶、不戴头盔、违法载人、闯红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货运三轮车、残疾人机动专用车无证驾车、无牌行驶、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农村道路三轮汽车、货运三轮车、拖拉机、摩托车无牌无证行驶、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车特别是三轮、四轮电动车非法载人、闯红灯、不遵守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集中整治,达到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下降、交通秩序明显改观。
  市交警支队要求各大队城区民警要深入到所有物流集散地、汽车站、停车场、主干道十字路口,农村中队民警要在庙会、赶集、民俗活动期间,通过散发宣传资料、摆放展板,教育摩托车、电动车、低速载货汽车、货运三轮车、残疾人机动专用车驾驶人遵纪守法,坚决禁止车辆无证驾车、无牌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各大队要采取强力措施,科学调整警力部署,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上路面,根据交通情况和“五类车”违法问题现状,设立临时执勤点,及时查纠违法,最大限度地将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与县区农机监理部门、运管所、派出所、辖区乡镇政府联系配合,深入乡镇及相关单位召开交通联席会议,督促当地政府和相关单位加大对“五类车”驾驶人的职业道德教育,摸清辖区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员及车辆情况,进村入户逐车逐人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及时劝导、举报农用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组建执法小分队加强巡查,及时发现、查纠“五类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特别是驾驶改装、拼装、报废车辆非法载人的,除依法应当扣留车辆外,对无证驾驶要依法拘留,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扣证、扣车、罚款、记分并用的措施从严依法处理;对电动车、低速载货汽车、货运机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专用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的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交警部门将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等科技手段,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进行劝导、纠正。交警支队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充分认识到“五类车”非法载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理解、支持交警工作,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丁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