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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出台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
文章字数:854
  本报讯(记者 吉文艳)为加快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释放消费潜力、激发行业活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的作用,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争使我市电子商务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近年来,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引擎。《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基础好、潜力大、成长快的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发展,在3—5年内打造50家年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培育网络服务品牌20个;依托当地产业优势,重点打造核桃、板栗、食用菌、中药材和有色金属等若干主导产品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并力争取得话语权与定价权;整合利用市区、县城和工业园区闲置土地及用房,依托电商龙头企业在全市各镇(办)、行政村(社区)布局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1500个,形成县区有园、镇(办)有站、村(社区)有点,覆盖城乡的三级服务网络体系;积极推进与阿里巴巴、京东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建设以我市特色农产品、名优特食品、工艺品、旅游产品等为支撑的特色专区商洛馆,集中展示、宣传推广商洛名优特色产品和旅游文化产品的网上营销,扩大商洛品牌在省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实施“千企万人”电商创业行动,促进传统企业开办电子商务企业,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1000户,带动万名从业人员开网店;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在全市重点行业和特色产业全覆盖,推动商洛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开展进出口贸易,到2020年全市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突破3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加快完善信息、物流、产业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1—2年实现城乡宽带网络全覆盖,免费wifi和4G网络覆盖到所有镇(办)和标志性景区,5年内实现“镇镇有网店,村村通快递”。2020年全市力争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区)1个,省级示范县(区)5个、省级示范园区(基地)2个、省级示范企业5户,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50户,培育20家年销售额超亿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搭建5个区域性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8个电子商务产业功能区,打造8个特色专区商洛馆及分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