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征用农民土地须先缴养老保险后征地
文章字数:415
  本报讯 (郭 欣)陕西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6月1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我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政府主要领导要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资金落实负总责,新征土地必须做到先保后征。
  我省2011年就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目前已有80万人。此次下发《通知》明确,各级政府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要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资金落实负总责,新征土地必须做到先保后征。
  《通知》提出,各地制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要明确社会保障资金的筹资渠道,合理确定社会保障费缴纳标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原则上按照陕人社发[2011]149号文件“谁征地、谁保障及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的原则筹集。不论任何项目征地,用地单位必须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按每亩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列入征地成本按规定缴纳。
  各级人社、发改委、财政和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将定期对农村土地征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