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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8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认真贯彻三项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环境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崇和
文章字数:1825
  党员干部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真正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攻坚之年,尤其需要干部有啃“硬骨头”和“敢闯敢干”的拼劲。近日,省委制定出台的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让能者上、对错者容、使庸者下,对于充分调动全省各级各类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广大干部在自觉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中培育新动能、彰显新活力,始终保持追赶超越的精气神,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提出的“五个扎实”要求落到实处,确保陕西与全国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党员领导干部,我将认真进行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鼓励激励激发干事动力。鼓励激励机制,就是要激发干事动力、干事热情,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动力不强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的不断加大,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有了明显转变,但也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这些问题,在个别政法领导干部和干警身上也不同程度存在。当前,我们正面临着实现追赶超越的重大任务,工作和事业能否取得预期成效,与干部的执行力直接相关。要提高干部的执行力,建立健全干部的正向鼓励激励机制非常重要。省委建立实施的干部鼓励激励机制,以评优选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为抓手,加大对奋发有为、业绩突出干部的褒扬、嘉奖与提拔,让“能者上”,对于调动政法干警工作积极性,激发干警干事创业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意义。全市政法系统要认真学习鼓励激励机制,正确理解其目的、原则、基本依据、核心内容,具体措施和施行时限等,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和司法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综合运用精神鼓励、物质奖励、选任激励等手段,真正使能干事、干成事的干警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有提升,切实激发起他们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容错纠错催生担当精神。容错纠错机制,就是要干部敢于担当、勇于创新,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不足的问题。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当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大,社会矛盾越来越多,突发事件、缠访闹访时有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越来越大。在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时,个别政法干警心里有所顾忌,怕处置不当引发更大矛盾和严重后果,不敢果断出手,不敢勇于担当,甚至畏难不前,对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省委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最大限度地为敢担当的干部卸下包袱、打消顾虑,让他们轻装上阵,增添了干事创业的活力。希望广大政法干警,立足本职岗位,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能上能下树立良好导向。能上能下机制,就是让能者上、庸者下,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压力不够的问题。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和综治各成员单位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商洛建设,我市公众安全感持续稳居全省前列,被表彰为全国平安铁路示范市,实现了“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市”的五连冠。在其他各市都加大力度追赶超越的情况下,我市个别地方和部门对平安建设的重视程度却不够,“两率一度”排名波动较大,有的甚至一直处于落后位次,这对我市要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位次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隐患。省委能上能下机制中,把维稳综治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作为干部能下的一个依据,对于我们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深化平安商洛建设,全力打造全省最安全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市综治委要认真督促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和综治维稳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认真抓好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我市政法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