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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8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全面落实三项机制奋力实现追赶超越
市委常委、镇安县委书记李波
文章字数:1795
  近期,省委出台了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其核心要义是让能者上、对错者容、使庸者下,对于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奋力实现追赶超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紧跟省委部署,吃透文件精神,增强思想自觉,全面贯彻落实。
  一、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不断激发干事创业动力。鼓励激励机制重点解决的是干部干事创业动力不强的问题,树立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有提升的鲜明导向,在具体落实中,必须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显绩与潜绩的关系。科学的考评考核是落实鼓励激励机制的首要前提,要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个干部所做的工作,既要看当前的实绩,又要看以前的基础,既重视对显绩的考核,也要重视对潜绩的考核,引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多干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工作,决不能为了奖励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二是要正确处理个人贡献与团队协作的关系。公平公正是落实鼓励激励机制的“生命线”,考核既要打破平均主义,又要防止个人英雄主义,在认定成绩时,不能片面夸大个人作用,要重视考核整个团队所作的贡献,特别是对主要负责同志的考核,一定要准确评估每个班子成员的作用,防止出现奖励扎堆、好处少数人包揽的现象,真正做到奖励一人、带动一片。三是要正确处理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的关系。坚持精神鼓励、物质奖励和选任激励相结合,厘清干部正当利益与违规发放福利待遇的政策界限,防止出现“奖励”变“福利”的现象。不断完善奖励制度,细化兑现办法,使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等多种激励方式相互作用、相互补充,最大可能地调动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始终做到“三个辨别”,持续增强干事创业活力。容错纠错机制重点解决的是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不足的问题,树立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在具体落实中,必须始终做到“三个辨别”:一是要辨别动机目的。只要干部主观上是立足大局、一心为公、千方百计为群众办事,就要鼓励他们在严守法律、纪律、政策、道德“四条底线”和安全、稳定、廉政、生态等工作底线的前提下,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如果出了失误和错误,就要为他们开绿灯、兜住底、筑防线,真正让改革者有位、让创新者有为、让担当者无忧、让实干者出彩。二是要辨别努力程度。对在改革发展中,干部主动担责、积极作为、尽力而为,出现错误和失误的,要启动纠错改正机制,及时提醒引导,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划分清责任大小,肯定干部所做的努力,帮助纠正偏差和失误,做到既严格执纪,又合理容错,让敢于担当、敢于创新的干部轻装上阵、大胆工作。三是要辨别客观因素。对因客观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失误和错误,应及时认定事实、分清曲直、明确结论,鼓励引导干部敢于直面矛盾和问题,鼓励闯的精神,激活干的勇气,放开手脚破解难题,坚定推进改革创新的信心和决心。
  三、坚决防止“三种倾向”,正确传导干事创业压力。能上能下机制重点解决的是干部干事创业压力不够的问题,树立让平庸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应者下的鲜明导向,在具体落实中,必须坚决防止“三种倾向”:一是要防止“一刀切”。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委规定的前提下,制定能上能下的操作细则,划出“下”的硬杠杠,既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又要综合分析各种考核和责任认定结果,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尤其是要加强对干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的甄别,防止生搬硬套、“一刀切”,真正让干部下得准、下得服、下得稳。二是要防止“稻草人”。必须强化能上能下机制的刚性约束,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责任制和常态化督查问责制度,防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防止执行制度规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防止前紧后松、上紧下松,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做老好人的要严肃追责,坚决将不善为、不敢为、不会为的干部调整下来。三是要防止“终点站”。让干部“下”是事业发展的需要,是为了给干部创造新的机会,找到新的出发点,不是“一下定终身”,更不是因此就到了“终点站”。对“下”来的干部,要因人施教、帮助提高,对能力不足的强化培训、对有困难的帮助解决、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提醒纠正,如果在新的岗位上工作实绩突出,经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同样可以提拔使用,真正建立起既能随着工作上、也能随着工作下、上下通道畅通的干部选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