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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8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实施五大工程守护全省最美蓝天
杨林
文章字数:2361





  2013年4月,以《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2013年)》(简称《蓝天行动计划》)出台为标志,陕西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三年多来,作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承担“一江清水供京津”政治重任的商洛市,立足地处秦岭腹地的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实施“碧水、蓝天、清洁、增绿、循环”五大工程,铁腕治污,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启动了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率先全面实施了农村清洁工程,率先实现了垃圾污水处理厂县级全覆盖,率先完成了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拆改任务……2015年,商洛再次摘下全省空气质量最好城市桂冠,全年拿下306个蓝天,自2013年实施“蓝天成绩单”考核以来连续三年领跑全省。今年7月28日,省环保厅向社会发布的2016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显示,商洛这次“期中考试”又收获146个蓝天,继续位居全省第一,“商洛蓝”已成为网络热词,成了商洛市民心中的骄傲。在大中城市雾霾不断侵袭的时下,商洛人可以无比自豪地炫耀说:我们守护了全省最美的蓝天白云!
  实施治污碧水工程。在全省率先启动了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投资20余亿元,启动实施了8大类208个污染防治项目,使全市9条主要河流20个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功能区标准,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高于省考Ⅲ类标准,为“一江清水供京津”作出了重大贡献。丹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经验被省环保厅发文在全省推广。全市七县区10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100%达标。
  实施降尘护蓝工程。积极创建全省清新空气先行区,加快建设大秦岭清洁空气走廊,严格落实减煤、控车、抵尘和禁燃等关键措施,实现了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在全省率先完成了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拆改任务,170家222台燃煤锅炉全部拆改到位,兑现奖补资金981.5万元,全面实现了城区禁烧烟煤目标。机动车污染管理持续加强,“十二五”期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11884辆,其中2015年淘汰4122辆。截至今年2月底,中心城市和六县区县城全部建成空气质量自动化监测站并开始运行,实现了空气质量自动化监测全天候全覆盖。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商洛呵护了全省最美蓝天,“治污降霾”成为全省标杆。
  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制定出台了《商洛市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道路机械化清扫及日常洒水降尘作业,建筑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力度加大。随着柞水县污水处理厂建成使用,七县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在全省率先实现县级全覆盖,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0万吨/日;全市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7个,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600吨/日。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了农村清洁工程,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创建工作纳入市县区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2015年7月,第一轮商州、丹凤、镇安三县区33个镇168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率先通过省级验收。2015年12月,全市七县区全部纳入新一轮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区范围。截至目前,全市已获命名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个,省级生态镇26个、生态村23个,市级生态镇70个、生态村137个。
  实施生态增绿工程。强化秦岭生态保护,深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面推进城周绿化三年规划,统筹实施造林绿化、退耕还林、湿地恢复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2015年完成造林绿化32.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700平方公里,在全省率先入列“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2015年6月,被誉为商洛一体两翼中心城市“门户绿廊和城市休闲公园”的蟒岭绿道生态景区启动建设,成为商洛首个绿道实验区项目,也是全省目前规划路段最长、起点最高的秦岭绿道项目,商洛城市绿道建设由此起步。2016年,全市计划投资5.25亿元,实施8大类59个生态环保项目,推进生态建养和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使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城在林中、水在城中、蓝天白云、山青水秀”成为商洛城市的新形象。
  实施循环节能工程。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国家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顺利推进,重点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项目四大类197个,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项目107个。截至今年6月底,示范城市创建项目建成148个,在建49个,累计完成投资456亿元,占计划总投资额的91.8%,光伏全产业链成为全省典型;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项目建成86个,累计完成投资73.1亿元,占计划总投资额的90.97%。重金属污染防治持续加强,仅2015年一年就淘汰落后生产线5条,关闭涉重企业12家。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减碳措施,“十二五”期间完成减排项目127个,累计投资909万元,全面完成了城区33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任务,万元GDP能耗下降3.1%,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连年超额完成省考任务。
  为推动工作落实,商洛市级财政每年还设立环保专项资金1000万元,专款用于实施污染防治。2015年5月8日,该市环保、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合执法,对镇安县一起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成为新《环保法》施行后我省宣判的环保违法第一案,商洛也由此成为全省首个以污染罪追究污染违法行为刑事责任的市。与此同时,该市注重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创新推出了环境执法监管网格化管理、流域污染防治“河长制”、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重点污染企业挂牌管理和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等一系列新举措,仅2015年一年,全市就取缔关闭企业22家,责令停产整治30家,立案处罚38家,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近年来,通过落实党政同责,强化属地管理,实行联防联控,商洛市生态环境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转,“治污降霾”成为全省标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攀升,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同和充分肯定。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上,时任市长陈俊批示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2016年,要按照‘保护一江清水、呵护最美蓝天、守护秦岭绿肺’的总体要求,重拳整治环境突出问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让绿色成为商洛最绚丽的色彩,让‘商洛蓝’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报道后,有网友跟帖点赞:抓好环保,就是寻求“还宝”,让商洛明天变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