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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综合施策解难题
——我市创新房地产去库存政策举措综述
文章字数:2799
    记者 吕丽霞
    近年来,全国大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房地产市场库存量大成为一个全国性的难题。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今年采取多项措施激活市场,激发群众的购买欲,大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去库存调结构,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出一个健康的环境。
    全市房地产库存量大
    2013年以来,全国房地产市场销量大幅度下滑,尤其在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成交量低,房价下降,对城市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处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商洛各县区也未能幸免。记者从市城建局了解到,到2015年底,商洛商品房库存量为11504套,其中中心城区4693套,从近几年的商品房销量上看,2012到2013年,全市每年的商品房销售量在4000多套,而从2014年开始,每年的销量在1100到1500套之间,房地产市场库存量大,严重影响着中心城市及各县区的经济发展。
    2016年的伊始,中央经济工作会针对经济发展现状,中央提出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三去一降一补”政策供给侧结构改革。去库存是供给侧结构改革上重要一环,国家建设部根据中央经济工作精神,及时召开去库存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将去库存工作列为今后两年最重要的工作,与稳定市场结合起来,全国一盘棋,分类指导,分政施策,化解这一发展过程中的难题。
    我市积极落实中省相关政策,及时研究去库存调结构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对工作任务进行分配。市上要求,2016到2017年,全市要将去库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利用两年的时间消化掉全市库存的商品房,2016年要完成总任务的60%,即完成6633套商品房销售,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总量基本平衡、供需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房地产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和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预期目标,中心城区和各县区根据各自情况领到了任务。多项举措去库存
    为把工作落到实处,市上通过政策引导、调整利率、源头控制、广泛宣传等多方面入手,落实十项具体措施,多层面、多种方法激活房地产市场。
    首先,综合施策,全盘考虑,采取具体可行的措施消化存量商品房。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围绕“五个一批”举措,即通过棚改异地选购商品房安置消化一批;回购商品房用于移民安置房、限价房和公租房消化一批;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提高贷款额度,激活改善性住房需求消化一批;鼓励房地产企业调整营销策略,主动降价让利消化一批;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引导存量商品房通过改变房屋用途消化一批,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确保“五个一批”举措落到实处。
    其次,细化政策,从多方面、多个环节解决群众购房中的困难。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市上着力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把“被征收人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省级奖励为每套0.8万元”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各县区也安排专项资金奖励货币化安置的群众,进一步调动被征收人选购库存商品房的积极性。力争使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中心城区60%以上、县上50%以上实行货币化安置,鼓励安置户选购库存商品房。提供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工进城买房,市上规定凡在市辖区购买商品房的农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落户手续,农行商洛分行积极开展“农民安家贷”金融服务,全面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做好金融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工作。积极落实央行政策,对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以宽松的贷款环境吸引群众购房。同时,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市县住房公基金管理中心充分运用政策,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25万元人民币提高至40万元,职工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或拥有一套自住房并已结清贷款,为改善住房条件而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百分之二十。积极开展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和自住房装修贷款业务,为缴存职工提供较多的资金政策支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交首付款的、养房的、支付房租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允许提取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积极培育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发挥房屋买卖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的双轨驱动作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房屋租赁市场,开展房屋租赁专业化、规模化经营,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经营租赁型普通商品房;政府有关部门在立项、报批、建设、经营、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同步调整税率,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再次,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库存增加。各级国土部门加强土地监管,严控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促进存量商品房住房消化利用,市上决定到2017年7月份之前,各县区不安排供应住宅用地。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已供应到位但未动工建设满两年的闲置土地,依法收回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其四,加强宣传,做好监督。市上多部门联合作战,财政、住建、国土、税务、金融等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及发展趋势的分析研究,定期公布土地供应、住房供应和房价变动等情况,及时准确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完善房地产市场风险预警机制;新闻媒体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宣传,正确引导住房消费,稳定市场预期。全市采取月评比、季通报、年考核的办法,督促各县区将工作落到实处,市上成立去库存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将其列入市委组织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创造方式出佳绩
    为了鼓励棚改户购买商品
    房,市上专门成立了棚改房货币安置选购中心,由专门的工作人员将市区库存的五证齐全的商品房纳入选购中心,长期为群众选购商品房服务,并在房价上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到2016年8月底,全市棚改货币化安置选购商品房2194套,其中中心城区1107套,各县区1087套;引导房地产企业发展旅游地产、养老地产,开辟新途径,开创新市场降低库存量。
    各县区也出台新办法,想方设法推进商品房销售。洛南县对所有原先需要在城区建设移民搬迁点不再新建移民搬迁房,移民搬迁户限购商品房;商南县将库存商品房作为移民搬迁户的选购点,以优惠价位等方式吸引移民搬迁户购买商品房;柞水县采取购租并举的方式,将47套商品房租赁,也为全市购赁并举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经过各方努力,全市商品房去库存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今年1到8月份,完成商品房销售3750套,占总任务的56.53%,其中商南县、丹凤县和中心城区完成年度任务的60%以上。相信通过具体可行的惠民政策,通过市上各部门、各县区的共同努力,商洛的商品房销售将会打开一个新局面,也会给全市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