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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7集体5个人获全省“六五”普法表彰
文章字数:467
    本报讯(许耀斌)近日,全省“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动员大会在西安召开,会上表彰了“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我市7个先进集体,5名先进个人被表彰为全省“六五”普法先进。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突出以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以法治创建为主要内容的依法治理工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为商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商洛市被评为全省“先进城市”,山阳县、丹凤县被评为全省先进县(市、区),市林业局、商南县司法局被评为先进单位;柞水县依法治县办、洛南县依法治县办被评为全省先进普法办;市中院政治部宣传科科长刘佩华、商南县人民法院院长殷本明、镇安县司法局宣传股股长徐光明等3名个人被评为全省先进个人;市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许耀斌、丹凤县司法局宣传股股长张宝珍等2名个人被评为全省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