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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络语言亟需更多的正能量
文章字数:1071
    最近,一个文友写了一篇标题含有“蓝瘦、香菇”的文章,文章内容虽是好,但吸引我眼球的主要还是标题。上网查询后才知是“难受、想哭”的谐音,来源于一个地方的方言视频而爆红网络。
    网络语言因其表义生动、形式灵活,幽默轻松,逐渐被众多网民接受,并运用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方面,很多网络热词已在老百姓的口耳相传中得到“扶正”;另一方面,尽管正从小众进入大众、从边缘走向主流,但网络语言及其背后的网络文化依旧在寻求“权威认证”。一些网络语言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不伦不类、肆意恶搞、滞重艰涩、涉黄媚俗等负能量,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我国传统文化,扰乱了网络语言的健康发展,如由其肆意流传,将是对中华民族悠久文化的亵渎。因此,必须强化对网络语言正能量的注入、引导和规范。
    首先,网络语言正能量需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网络语言需要遵循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向,以积极向上的文化正能量来过滤。通过宣传、引导和过滤,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此为标准证明什么样的语言文化适合“长存”,什么样的语言文化适合“随便看看”,这将让我们的网络语言,有着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积极的社会促进作用。
    其次,网络语言正能量需遵守传播规范。一要有权威出处,一个网络语言一定要有一定的内涵和外延,要有比较权威的来源出处;二是要遵守底线。网络语言起码要遵守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三是不能以讹传讹。网络语言尤其不能以大量缩写、错字、别字让人如同雾里看花,对于“低级差错多,语法病句多,知识差错多”网络语言必须加以制止。四是要以普通话推广为前提。对于那些地域方言特别强的网络语言适当加以制止,对特别鲜活、轻松、幽默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网络语言有区别加以斟酌。
   再次,网络语言正能量需加大宣传力度。网络立法能够为公民的合法网络传播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是防范和治理网络语言低俗的重要手段。发挥先进文化的教育作用、正确舆论的引导作用,以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宗旨,营造良好健康的网络舆论环境,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完善我们的实名制,让我们的网民用真实的自己去面对我们的网络世界,面对我们的其他人,让我们的监管也便利起来。
    最后,网络语言正能量需从业者加以引导。加强对网络从业人员,包括新媒体、网站编辑等等进行教育、引导,并且积极的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从业道德水平,让他们守住大门。(西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