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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挥洒青春铸忠诚
特约记者 朱恢军
文章字数:1702
高塔上成功营救欲跳塔的男子宋某
     
    从警18载,他将人生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了公安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待群众如家人的感情诠释着对“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的理解,在面对犯罪时更是用嫉恶如仇的胆魄和一次次的攻难克险塑造了一名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柞水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樊德锋,用忠诚让头顶的警徽更闪亮,曾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2次,多次获得省市县荣誉称号。
    勇挑重担破凶案
    1998年,樊德锋毕业于陕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成为一名刑警。俗话说“人民看公安,公安看破案”。特别是一名刑警,必须具备脚踏实地、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竭力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一块“硬”钢,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爱戴。
    2009年农历腊月二十六日早8时许,柞水县桂花园小区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件,犯罪嫌疑人任某持刀将其岳母家三人杀害,接到出警命令后,樊德锋立即带领10余名民警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看到民警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气焰嚣张的犯罪嫌疑人任某手持血淋淋的菜刀扬言,谁敢上来就砍死谁。面对异常危险的局面,樊德锋一边暗示其他同志分散任某的注意力,一边寻找靠近任某的机会。就在任某以为干警们被吓住不敢靠前而放松警惕的一瞬间,樊德锋一个箭步扑到任某身边,一把抓住任某持刀的手臂,将其按倒在地,与其他同志一起将这个杀人凶犯制服。事后,当家人从别人那听到当时危险的情形时,都劝他不要这么拼命,而他却说:“如果不及时抓住他,他就有可能逃跑,就可能有更多的群众受到伤害,干公安的在这个时候别无选择。”
    面对危险冲在前
    担任巡特警大队长以来,樊德锋针对柞水当地实际和巡特警工作特点,严格按照省厅提出的“争先恐后,勇创一流”的目标,创新巡逻防控机制,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作为大队长,在危险面前他总是冲锋在前的战斗员和尖刀兵,不管对象多么凶残和危险,他每次都是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用自己的勇敢和智慧,一次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2010年7月29日,一名湖北籍男子宋某爬上一建筑工地塔吊,欲跳塔自杀,樊德锋不顾危险爬上40余米高的塔吊,冒着酷暑,经过长达3个小时的思想工作,说服教育,终将宋某说服,并将自己身上的保险绳拴在宋某身上,在自己无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一步一步将宋某安全护送到地面,确保了柞水县首次这样的救援行动取得圆满成功。面对宋某家属不停的感谢,他微笑着说“这是一名警察应该做的。”
    一花独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在樊德锋的带领下,大队民警业务技能素质明显增强,巡逻防控绩效显著提高,使柞水巡特警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五年来,大队接处警3125起,完成安全警卫保卫任务315次,抢险救援100余次,处置突发事件9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290余名,(其中网上逃犯32名,)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大队先后有1名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5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18名民警受到市局嘉奖,40余人次受到县委、政府及县公安局的表彰奖励。2011年度被市局评为“853工程街面巡逻防控网建设”先进集体,2013年被陕西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等多项荣誉,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百炼成钢树警威
    战时一分钟,平时千日功。作为一名基层一线实战单位的民警,樊德锋同志非常注重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苦练克敌制胜本领。
    自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大练兵和警察技战术训练以来,樊德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苦练基本功,先后赴公安部和公安厅训练基地参加训练,以优异的训练成果被评为“优秀学员”及“全省大练兵标兵”称号。被市公安局特聘为“全市警务实战教官”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在全市政法观摩会、公安民警大比武、大练兵汇报演练等大型活动中,该同志克服各种困难,以高标准、严要求的作风圆满的完成了指挥训练任务,受到了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及全体民警的高度赞誉。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樊德锋不但对自己在工作技能的锤炼上高标准要求,对大队干警也是严要求。担任巡特警大队长以来,樊德锋用“亮剑”精神凝心聚力,带领大队干警抓训练、提素质。在樊德锋的带领下,柞水县巡特警大队2011年度被市局评为“教育训练示范基地”、并连续四年在全市“公安特警五项全能技能战术”比武中,均荣获团体总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